帕克用信仰之力出示了自己的傷情報告,本也用信仰之力出事了自己證詞相關的證據
阿曼娜再次開口
“舉證階段結束,進入審判階段”
來了來了,最讓人期待的階段來了
我們仨剛剛在陪審團旁聽的時候,也從飛星口中了解到,所謂的審判是怎麼一個形式了
…………
如果一個人的動機是好的,但是卻造成了一個比較壞的結果,那麼應該怎麼判決才對
如果一個人的動機是好的,但是他害死了一個人,那對他做出懲罰是不是意味著,阻止大家的善意
可是…世界上不乏好心辦壞事,這多源於人的無知,和處理不當
如果因為結果是壞的而處罰他,這意味著,結果大於過程
過程和結果哪個重要呢?
法律強調結果為重,這忽略了人性,但是卻有著一種公平,反人性的公平
而如果注重過程,世界上不缺少蠢人,他們覺得放生清道夫是行善積德,他們的動機是好的,結果卻是壞的
但是世界上沒有那麼多非黑即白,過程和結果都是重要的,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
在饋贈紀之前的時候,那個時候信仰體係還不能使用信仰之力
道德感並不高,案件還很多的時候,信仰體係並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與資源來保證公平
那個時候,想公平不現實,同時讓人來評判絕斷也是不客觀的
結果和過程都很重要…動機和結果都很重要…
如果給所有人統一的道德評級標準用來綜合結果評判會不會好一些?但是應該如何確定一個人真實的動機,又應該如何確定道德標準
信仰體係決定,確定一個人真實的動機應該綜合他的行為和證據證詞做出合理推理
由20裁決長,20證人,20陪審團,40隨機群眾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動機裁定,最終選取高於半數的答案,同時選取兩位監督者保證投票的公正性
至於道德標如何確定
1:為利…將敲詐,勒索,搶劫,強奸,拐賣,賄賂等定為為利,當為了索取利益損害他人合法利益時,為反道德行為,並不給予責任減輕
2:為己…當自己的動機是保護自己,即維護自己利益時,給予責任的免除
3:為他…當自己出於幫助他人的目的而行動時,視情況給予責任的適度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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