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軒退伍後,成為市執法隊的執法員,偶爾回家看過母親和弟弟,聽說倪麗得的是婦科病,一猜就知道原因。
說了些難聽話,刺激倪麗之後,就再也沒回來過。
而雷正,正因哥哥和母親的吵架,得知了母親生病的原因,但是他沒有像哥哥一樣拋棄母親,一如既往的,任勞任怨照顧倪麗。
雷正的表現感動了倪麗,從此以後,倪麗就對雷正改觀許多,甚至願意拿出私房錢,供雷正上警校。
雷正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是母親偷抱來的孩子。
直到他抓捕素梅和田好來之後,倪麗讓他放過田好來和素梅。
當時的倪麗,並沒有說出真相,而是告訴雷正,說田好來的母親郭香蓮,曾經救過她一命,她出於報恩,決定幫助田好來和素梅,畢竟這倆人是郭香蓮的兒子兒媳。
雷正告訴倪麗,素梅殺了人,不可能逃脫法律的製裁,而田好來,因一時衝動把素梅打殘了,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此時的倪麗,已經病入膏肓,見雷正不肯答應,不惜冒著生命危險,一個人到市裡去求大兒子雷軒。
雷軒也是執法員,自然不可能徇私枉法,不明真相的他,以為倪麗是收了素梅家和田家的好處,才會如此做事,便說了很多難聽話。
倪麗被大兒子這一刺激,當場就暈了過去。
醒來時,已經在醫院,雷正責怪哥哥沒有照顧好母親,兄弟倆吵了一架,甚至動起了手。
明明兩人都傷的不輕,倪麗卻隻教訓了雷正,說他不是雷家血脈,沒有資格教訓雷軒。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雷軒和雷正才知道,原來雷正不是倪麗的親兒子,田好來才是!
得知真相的雷正,對倪麗的做法非常憤怒。
不禁說了句狠話,“你作風不正就罷了,我是晚輩,我管不著你,可你怎麼能偷換彆人孩子,還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拋棄,有你這麼當母親的嗎?”
就因這一句話,被倪麗趕出了雷家,倪麗於昨日去世,留下一封令人寒心的遺囑:
立遺囑人:倪麗。
遺囑內容:
1,我所擁有的財產:雷家房產一套,自行車一輛,縫紉機一台,金項鏈一條,金戒指一個,金耳環一對,金手鐲一隻,珍珠項鏈一條,翡翠玉鐲一隻,真絲旗袍一件,貂皮大衣一件,存款一萬八千塊。
2,財產分配:房產和自行車給長子雷軒;縫紉機、金項鏈,金戒指,金耳環,金手鐲,給長兒媳王敏;珍珠項鏈,翡翠玉鐲,真絲旗袍,貂皮大衣,給次兒媳素梅。存款一萬八千塊,給次子田好來。
絲毫沒有提到雷正。
雷正看到這樣的遺囑,整個人都懵了。
首先,他沒有想到,倪麗這麼有錢。
其次,他沒有想到倪麗這麼絕情。
再者,沒想到倪麗連素梅都分了財產,唯獨想不到他。
雖然他並不想得到倪麗的財產,但是,自打工作以來,自己每個月的工資一到賬,就把一大半交給了倪麗,還任勞任怨的照顧倪麗。
為了給倪麗治病,自己一直省吃儉用,萬萬沒想到,倪麗私房錢這麼多!
就因為有個名聲不好的病秧子母親,自己到現在都找不到老婆。
這麼多年的孝心,這麼多年的照顧,完完全全就是一個笑話!
倪麗把他從親生母親身邊偷走,不僅犯了遺棄罪,還犯了拐賣兒童罪,他卻照顧了這個罪犯那麼多年。
倪麗遺棄了親生兒子田好來,一筆巨額存款,就可以把親生兒子拉回來。
而他,伺候了倪麗那麼多年,就因為一句話說的不好聽,被趕出了雷家。
如果他待在親生父母身邊,一定可以活得很幸福,可是,卻被倪麗剝奪了享受幸福的權利。
事情說到這裡,雷正一臉憤慨。
“秀珍,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不給她守靈了吧?她根本不是我媽,而是個可恥的罪犯!我親媽救了她,她卻恩將仇報,把我從我親媽身邊偷走!”
秀珍點點頭,“我理解你,換做誰,誰不恨呐,這個女人,太可恨了!”
老七嬸聽到這些,久久回不過神來。
怪不得啊,這麼多年來,一直覺得田好來對自己不怎麼孝順,跟弟弟田好進沒法比,原來,田好來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血脈。
而眼前的雷正,卻和田好進一樣,天生就懂事孝順,倪麗生病後,他鞍前馬後服侍那麼多年。
回想到田好來的臉,再看看雷正的臉……
很明顯,雷正的眉宇更像自己,這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呀。
這個殺千刀的倪麗,怎麼能乾出這樣的混蛋事!
早知道她會乾出偷換孩子的事,當初死活都不會救她!
雷正見老七嬸不說話,以為她不相信自己。
連忙跪在老七嬸麵前,“媽,我說的都是真的,我真是你親兒子!你彆怪我這麼多年都孝順了彆人,我實在是不知道真相啊,媽,你認回我吧,從現在開始,我隻孝順你和爹,也會對弟弟和弟媳婦好,求你把我認回來吧,我要做田家人,不做雷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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