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朝曆代,都沒有這個規矩!
鬨得不好,那可是殺頭的罪過,誰敢用身家性命賭一把。
秦楓知道,自己穿越而來的這個大明朝,跟記憶裡的已經有了諸多偏差,不知何故。
比如這《大誥》的發行,就早了十幾年。
所以,記憶裡的經驗,未必能全信。
根據曆史記載,的確有一次百姓告官,並且成功的事情。
秦楓記得那是洪武十八年,江蘇常熟縣農民陳壽六,因受地方官吏顧英欺壓,憤然與親友一起將顧英捆綁,頭頂《大誥》送到南京來向朱元璋告狀。
朱元璋聽到消息後,十分高興,不但親自接見了陳壽六,詳細詢問了案件經過,之後秉公論斷,將顧英打入大牢,而且還賞賜了陳壽六二十錠銀子,免除陳壽六全家三年賦稅。
唯一的例子,秦楓所知的,隻有這個了。
可是……
大明多大啊?
神州萬裡,人口數千萬!
蒙受冤屈的,何止是一個陳壽六!
因此這個成功的範例,或許隻是特例,並不能說明太多問題。
大約隻是大誥剛剛頒布,朱元璋要樹立典型,才有了幸運的陳壽六。
之後許多年,天下更多的陳壽六,還是沒能倒反天罡,畢竟那些為非作歹的官員也不是吃素的,還真能被你一個平頭百姓抓起來,千裡迢迢去到了京城?
現在,沒有陳壽六,沒有顧英。
有我秦楓,和已經被五花大綁的周康寧。
秦楓大踏步走在路上,雖然隻是尋常土路,竟然走得仿佛比淳化縣的寬闊馬路更穩重,一步步踏得塵土飛揚,身後依舊是跟著無數百姓,有淳化縣的,也有六合縣的。
六合縣,苦周康寧久矣!
多少案子,都被他和稀泥,搞得亂七八糟,早就是民怨沸騰。
可他是縣令,誰敢說三道四?
現在,縣令已經淪為囚犯,官服被扒掉,形容狼狽不堪,威風不再,再也沒有了朝廷命官的身份保護。
於是,一路上罵聲不絕,更有許多憤怒的百姓,拾起路邊的石子,或是枯木爛草之類的,咬著牙丟向周康寧,轉瞬間就把他砸得滿頭滿臉都是傷痕,淒慘無比。
我、我還能活到京城嗎?
周康寧從不知道自己的民怨有這麼重,眼見著四麵八方都是罵聲,這一百多裡的道路,自己拖著這副身軀,怕是沒見到皇帝,就先被憤怒的百姓砸死了。
丞相大人……您到底收到消息沒有?
救命啊!
快來救命啊!
再不來,怕是隻能給我收屍了……
周康寧唯一的指望,隻能是京城中坐鎮的丞相胡惟庸。
歸根到底,自己是為了給胡惟庸的妻弟遮掩罪行,才落到這般田地。
可誰又能想到,遇上秦楓這麼個愣頭青呢!
連丞相之尊,都沒壓服他,據說胡相可是親自修書,親自派人送去了淳化縣衙!
這都不行?
多大仇啊……
那枉死的徐芸娘,又不是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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