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醫!
站在刑警支隊的內部廁所裡,江遠聽著崔啟山的話,內心已有了揣測,但還是問道“你直接說吧。”
“行。”崔啟山長籲一口氣,道“我長話短說。昨天淩晨,蕭思和另一名年輕刑警衛常學,倆人審訊一名嫌疑人,中途,淩晨兩點鐘,嫌疑人要求上廁所,就由衛常學帶來了衛生間,拷在了馬桶旁,由他自行如廁。結果,人不見了。早上6點鐘,倆人報告,人跑了。”
短短一句話,江遠就能察覺到好幾處違規的地方。
江遠不置可否,問“你找我,是想要做什麼?”
“最好,是能把人給抓回來。”崔啟山說話間注意了一下江遠的眼神,無奈歎口氣,再道“嫌疑人涉及入室盜竊係列案,有開鎖能力,理論上,確實是有獨立逃跑的能力的。對於蕭思,雖然嘴臭了一點,但我還是相信他的。所以,最起碼,我相信他是不會搞刑訊逼供這種事的。”
大家都是刑警,所以,其實都知道核心點在哪裡。
跑了人,丟了卷宗,這是刑警最丟人的事,也是不可避免的要挨處分的事。
但處分和處分也是有分彆的。
單純的跑了人,這算是蠢透了的處分,但如果能找回來,也就還過得去。
但如果找不回來,這裡麵的違規點,就都變成了問題。
淩晨兩點還在審訊,是否必要?
審訊的地點程序是否合規?以正廣局的辦案條件,竟然還能讓嫌疑人給跑了。再者,嫌疑人為什麼跑?是否有刑訊逼供的情節?
督查要是追著這個點來查,如何自證?
最後,這賊要是單純的跑了,消失了,那是一回事,他要是繼續犯案怎麼辦?要是在外麵衣食無著,搞出了搶劫案,甚至再次入室盜竊繼而引發入室搶劫怎麼辦?要是入室搶劫進化成了入室殺人……
全國2000多個警局,四萬多近五萬個派出所,獨立在外的各級刑警隊還都不算在內。要說嫌疑人逃跑這種事,它總歸是有一定的概率發生的。後續會有什麼問題,什麼隱患,做警察的都是門清。
江遠已經約略明白了崔啟山想要什麼,先問道“淩晨2點跑的人,6點鐘報告的,這中間4個小時,他們自己去調查了?”
“是。”崔啟山坦然道“他們去找了監控,根據監控追蹤嫌疑人,發現他從衛生間的窗戶翻出之後,自側邊牆爬樹,跳出了院牆,然後偷盜了一輛共享單車,向西騎行了幾公裡後,就從監控消失了。”
“徹底消失了?”
“蕭思早上6點鐘向我報告的時候,陶支請了圖偵的人幫忙看,後續又追了幾公裡,就追不到了。”崔啟山吐口氣,心裡亦是一陣子煩悶。
江遠這時候再認真看看衛生間的窗戶,問“這個嫌疑人,是多大的案子?”
“入室盜竊,係列案,累犯,單人還是團夥尚不確定,盜竊總金額過百萬了,判的話,7年能有吧。”崔啟山吐口氣,道“嫌疑人30多歲,無兒無女沒老婆,不想坐牢,寧願潛逃或者跑出去,也有可能。”
警察間的交流,就有很多共同認知在裡麵,江遠的問話,和崔啟山的回答,皆是如此。
逃亡生活是不好過的,隨著國內的電子偵查技術,特彆是大數據的應用,逃犯的生活便利程度,下降的很厲害。所以,有些經常犯罪的朋友,都會開始討論是否要自首的問題。
就眼前這名嫌疑人,想要長久的逃脫,都是不太現實的。做簡單的一種方式,正廣局將他的信息上網(上網追逃),光是各地區的人像比對,他可能都很難逃得掉。想要使用各類公共服務那就更難了。
所以,有些犯罪程度不太嚴重的逃犯,雖然沒被抓,生活也是越來越艱難的,到後麵,一些人可能活的比在監獄裡還慘,主動自首的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