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是被鈍器砸死的。凶器也沒有找到是嗎?診所有沒有丟失東西?”
江遠一張張的翻閱著照片。先看了卷宗裡死者的屍體照片,又看了發現屍體的現場照片。不過,因為是餘溫書隨身帶來的文件,內容並不全,缺失了不少的內容,江遠一時間,也沒有頭緒。
單單就死者頭部的傷痕來看,凶器應該是一件較重的圓柱體物件,類似於輸液瓶或者啤酒瓶,這一點,長陽市刑警支隊的法醫報告也有體現,但因為沒有碎屑,現場也沒有找到凶器的緣故,凶器具體是什麼,還無法確定。
餘溫書也明白江遠的意思,搖搖頭,道:“診所都已經翻過了,但死者是獨立經營診所的,看病抓藥吊瓶都是一個人做,具體有什麼庫存,有什麼物件,還都不能確定。”
“第一現場也沒確定是嗎?”江遠再問。
餘溫書咳咳兩聲,點點頭,道:“診所是村子裡的嘛,麵積比較大,麵向馬路的兩層樓,還有前後兩個院子。平時除了本村的村民,還有附近工廠的員工會來看病買藥,人員也比較雜……”
餘溫書這麼說,多少還是有點不好意思。
三天的時間,案子的進展可以說是遲滯不前。拋屍案最重要的因素,按說應該是確定屍源。但專案組在完成了這項工作以後,竟然遲遲沒有了進展,這讓餘溫書也不免焦慮。
現案的黃金時刻就那麼短,如今已經基本揮霍的差不多了。這次就算江遠不回來,餘溫書也會讓人帶著卷宗找他谘詢了。
當然,江遠本人到場就是最好了。
江遠看著卷宗裡的照片,沉吟起來。
其實,專案組的思路是沒什麼問題的,拋屍案找不到凶器是常有的事,許多凶手都會將屍體和凶器分開拋棄的,有可能會相距比較近,但凶手隻要往回走五分鐘的距離,的工作量也會增加的非常多,更不要說,附近全是深淺不一的水體。
而正常的拋屍案,如果現場找不到dna或指紋等直接證據的話,確定了屍源後,通過人際關係來尋找可能的嫌疑人,就是最正常的做法。
因為通常隻有認識受害人的凶手,才會選擇拋屍行為。
“人際關係方麵,查一下也是可以的。”江遠想了想,道:“剩下的,就回去看屍體吧。”
“嗯,希望有所收獲吧。”餘溫書也是極有經驗的刑警支隊長了,而就他的經驗來說,死者這種人際關係遍布全村的,想要通過人際關係找出嫌疑人來,純粹就是碰運氣了。
沿海某市240份起訴書中,致被害人死亡案件的部分人際關係分布)
“喊柳處一起來做案子吧。”江遠不喜歡這種猜謎式的案件,如果要從抽絲剝繭的從細碎處尋找線索的話,就讓柳景輝來吧。
餘溫書自然很樂意,主動道:“我跟省廳說說,請柳處過來支援。”….
考斯特順利抵達刑警支隊。
眾皆迎。
禮畢,江遠直驅會議室,閱讀案件相關的卷宗。
警員們也將一箱箱的證物取過來,交給江遠檢視。
一般的專家過來,也不會有這樣的待遇的。命案涉及到的證據是極多的,尤其是偵查階段的證物,後期很多可能都是用不到的,現階段全拉出來,卻是擺滿了一整個會議室。
江遠一件接一件的看著,同時提醒法醫將屍體化凍。
屍體是已經被解剖過了的,自然會塞進冰棺裡冷凍保存。江遠現在過來了要複檢,那就隻能從冰棺中取出來化凍了再看,否則硬邦邦的屍體上麵說不定還掛著冰碴子,體表檢查做起來都困難。
翌日。
柳景輝乘坐早上7點30分的公交車,於8點40順利抵達刑警支隊,再跟當班的警員打聲招呼,就陷入到了一堆堆的文件中去了。
對推理咖來說,要接手一個案件,不僅需要了解一個案子的全貌,還需要了解案件的細節,這是個非常費時費力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