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虎說道:“還是有不同的。”
“不同何在?”
劉小虎說道:“戴利私領部曲進城搶掠,是為私欲;阿幹搶陶俊等家,非是為己。”
“非是為己?”
劉小虎指向被李順、李鐵留在帳中的那麵傘蓋,說道:“他把得來的糧,部分分給了南鄉百姓,餘下的如數拿來給你,他自己一粒糧沒有留,他不是為了他自己的私欲。”看著傘蓋,收起如玉蔥指,在案上輕敲了兩下,沉吟說道,“‘萬民傘’,這個名字確然好名。”
“雖是分給百姓,但是他搶了陶俊等家!”
劉小虎問陳直,說道:“姑丈以為呢?”
陳直撫須說道:“可謂有一失,有一得。得失相較,五五之分。”
劉昱問道:“姑丈此言,是何意也?何謂一得一失,五五之分?”
“搶了陶俊諸家,有損郎君禮賢之意,此一失;分糧百姓,得了此‘萬民傘’,此一得。固然損郎君禮賢之意此失,短日來看,或重於萬民傘此得,然張此‘萬民傘’於車,隨郎君出行,不需人傳頌,凡郎君至處,士民亦皆可知郎君愛民之心,久遠觀之,卻又是得大於失矣!”
劉昱最大的優點就是能聽得進陳直、劉小虎的話。
他怒氣雖是仍有,聽了陳直這話,卻是能暫將怒火按下,依照陳直的這個思路,轉做思量。
想了會兒,劉昱說道:“若將此蓋張於車上,確是對我仁人愛民之名能有所幫助,可是姑丈、阿姊,這車蓋上的指印、人名,如果不像曹幹所說,其實並非是南鄉吏民所按、所書呢?”
“十之八九,不是南鄉吏民所按、所書。即便是,朱博、黃章、陶俊等名,必也是被曹幹強逼所書。”陳直推斷說道。
陳直的這個推測不錯。想那陶俊是被曹幹搶的苦主之一,他怎可能會願意在這個傘蓋上寫上他的名字!至於朱博、黃章,他倆焉會不知如果在這傘蓋上留名,就會大大得罪陶俊等鄉豪?曹幹早晚是要走的,陶俊等不會離開南鄉,他倆往後的日子可該怎麼辦?也肯定不會願寫。
以此推之,朱博、黃章、陶俊的名字八成不是他們親筆寫的,或是被曹幹逼著寫的。
又其餘那些指印,南鄉十幾個裡,車蓋就這一個,分糧的時候,可以搶完各裡的富戶,就地分給各裡的百姓,傘蓋難道還能一個裡、一個裡的拿過去,讓百姓們按指印?想想都不太現實。不過,指印實際上倒是無關緊要了,指印罷了,誰還會一個個親去比較?真假皆無妨。
劉昱說道:“我也覺著這些名字、指印不似真的!姑丈,你說張起此蓋,可不需人言,便能傳我仁人愛民之名,話是不錯,可指印、名字既然為假,我又怎好將此蓋張用之!”
“名字、指印真不真,不重要。離了海西,誰知真假?”
劉昱並非奸猾之輩,少讀經書,從小到大,一向以“誠信”為美德,讓他知假作假,他有點抵觸,兼以對曹幹餘怒猶盛,蹙起眉頭,問劉小虎,說道:“阿姊,你的意思呢?”
劉小虎說道:“阿幹這個人……”
“什麼,阿姊?”
劉小虎說道:“絕非戴蘭、戴利、曹豐諸輩可比!我本以為他隻是機智有勇,頗有見識,於今觀之,他不止於此啊!”
“阿姊何意?”
“彆的就不說了,隻這糧,試問之,阿弟,若是你,你能將你所得之糧,取出些分給百姓麼?”
“……,阿姊,咱們欲成大事,常愁部曲不足,但凡得糧,首先自是用來募兵!”
劉小虎說道:“是呀,我也是這麼想,但阿幹卻能將糧拿出,分給貧民!阿弟,就這一點,便顯出他的不同了!”
“阿姊,我知你對他一向另眼相看。你這會兒就彆說這些了。蓋上的人名、指印都是假的,阿姊以為,我好將此蓋拿出,張於車上用麼?”
劉小虎說道:“之所以欲使阿弟得禮賢敬士之名,是為將來我等至魯郡後,少些抗力。蓋上的人名、指印雖假,阿弟又不在海西用,到了魯郡再用,誰辨真假?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萬民傘’這個名號!阿弟,昔日高皇帝在關中與百姓約法三章,乃得民心。這麵萬民傘,隻要咱們用之得當,亦民心也!……姑丈所言在理,阿幹在南鄉的所為,於你而言,有得有失,長久視之,得失可以相抵!”
“可是阿姊,他畢竟是違反了我的軍令!戴利違令,我雖未斬,亦杖責之,曹幹今複違我令,我總不能不理不問,不做處罰吧?”
劉小虎說道:“阿幹稟給你的,他不是說他所得之糧財,俱是陶俊諸家主動奉上?”
“這種假話,誰會信!”
劉小虎笑道:“阿弟,切記一句話,民諺雲‘不癡不聾,不為家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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