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鄭錦麟被帶到了衙門。
他依舊是那副不可一世的樣子。
不過,在彭良彬看來,他很快就笑不出來了。
彭良彬將曹夫人說的複述了一遍。
“鄭錦麟,你認也不認?”
鄭錦麟笑了笑。
“回大人,我認。”
“你認就好。”彭良彬示意手下,“既然你認了,那就簽字畫押吧。”
“簽字畫押?”鄭錦麟嗤笑一聲,“大人您在說什麼啊?”
“你剛才親自承認自己把這件肚兜給了曹鴻,是也不是?”彭良彬道。
“是。”鄭錦麟回。
“你既然已經承認,那就簽字畫押。”彭良彬示意手下繼續。
“慢著!”鄭錦麟沒有接過官差手裡的“認罪書”。
“為何我給曹員外送一件【在水一方】的肚兜,就是說我是這幾日來殺害三名妓子的凶手?”他開口問道。
彭良彬冷眼看了看鄭錦麟:“看來你果然是不知道。”
鄭錦麟一愣。
什麼意思?
他看向曹鴻,曹鴻始終沉默不語。
“敢問大人,草民不知什麼?”他還是決定問了出來。
“你不知道你仿造的肚兜和人家【在水一方】賣給玉春樓玉香樓的肚兜完全不一樣。”
此話一出,鄭錦麟和曹鴻同時一震。
不一樣是什麼意思?
不就是個肚兜?
一針一線都是按照【在水一方】來的,哪裡還有不一樣的道理?
可鄭錦麟不能問,此時他要是追根究底,豈不是正好說明他是凶手?
隻有凶手才會關注這兩種肚兜究竟為何不一樣。
彭良彬也不多言,收回話頭,點頭示意官差繼續。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鄭錦麟掙紮,“大人找不到凶手就讓我來頂罪?我根本沒殺人!”
“蠢貨,”彭良彬道,“我有說你殺人了嗎?”
鄭錦麟一愣,而一旁的曹鴻更是心裡一沉。
當然不是鄭錦麟殺的人,殺人的是他曹鴻!
見兩人是這樣的反應,彭良彬心下對此二人是團夥作案的說法更是深信不疑。
他清了清嗓子。
“鄭錦麟,你涉嫌仿造【在水一方】的肚兜,並將肚兜交於曹鴻,給曹鴻殺人後留在現場,用於詆毀,汙蔑【在水一方】。
曹鴻,你涉嫌殺害三條人命。
你二人的罪行如今證據確鑿,即可畫押關入大牢,擇日判決!”
“我沒有!”鄭錦麟否認道,“我沒有詆毀汙蔑【在水一方】!你不能屈打成招!”
“笑話!”彭良彬道,“本官不曾對你用過一點刑法,何來的屈打成招?”
“我不服!你不能抓我!”鄭錦麟反抗著官差的逮捕。
“這樣吧,”彭良彬道,“我讓你死個痛快。”
說完,他取出了【在水一方】的肚兜,和死者身上蓋著的肚兜放在一起。
他將沈磬先前告訴他的話又說了一遍。
說完,鄭錦麟眼睛和嘴巴都張著一時合不攏。
就連曹鴻也不敢相信。
居然會有人給妓女用這種材質的東西?
怎麼可能呢?
不過就是妓女而已。
妓女是什麼東西?
緙絲又是什麼東西?
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鄭錦麟就已經把“我是凶手”寫在了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