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哥?”
惡人和尚眉頭一皺,橫著眼看著荊飛,不悅地道:“小屁孩,你叫我?”
“嗬嗬。”荊飛故意裝出了一個笑臉,道:“我比你小,叫你和尚哥應該沒錯吧。”
惡人和尚想了想,又仔細看了荊飛瘦弱的身體一眼,覺得這個小孩子實在對他沒半點殺傷力,自己剛才吃了他的一條雞腿,又吃了他這麼多雞肉,他叫自己哥也沒錯,於是笑了笑,很認真地道:“好久沒有人叫我哥了,從此之後,我允許你叫我哥。”
點了下頭,接著道:“既然認哥了,那就趕緊去給哥拿瓶酒來,沒酒不成席,無酒何來歡啊,隻可惜,雞肉有點少而已。”
“酒店裡酒管夠,我老爹不在家,今天全算我的,要不是過幾天秦軍就要攻城了,我可不會這麼大方。”
奸詐的小屁孩一轉身就有了個房產,又有了一個從沒見麵的便宜爹,你懂的。
“這家客店是你家的。”
“是啊,小的姓王,排行老三,所以大家都叫我小三兒,和尚哥,以後你可要經常來照顧我們的生意啊。”
惡人和尚心裡冷笑著道:“以後還來照顧你的生意,屁話,現在亂世之間,過一天都不知道後一天會發生什麼事,何況秦軍兵馬一來,你一個小小破店還不被鐵騎踩碎,便是沒被踩碎,你一個小小家夥,嚇都會被嚇死,還做夢想開下店去,真是笑話。”
不過嘴上卻是說:“那是當然,現在我都認你做弟弟了,以後你家的店就是我的店,你老爹媽不在家,我來照顧你。”
“是嗎?太感謝和尚哥你了。”
荊飛立即眉開眼笑,裝成一副小孩子什麼也不懂的表情。
“嗬嗬,是啊,快拿酒來,我都沒酒了。”
“酒在裡麵的住房裡麵,我老爹平常最怕我偷他的酒喝,所以藏到了他的睡房裡麵去了,要喝多少有多少,不過我力氣小,搬不動,和尚哥你自己去搬吧。”
荊飛身上有蒙汗藥,藥效果很不錯,而且味道小,很不容易分辯,這是做為一個殺手隨時隨地必須品,對了,他正是想給惡人和尚放迷藥,他看到惡人和尚的包裹裡鼓鼓的,裡麵肯定有不少好東西,不順手牽羊拿走一些,都對不住自己的雞腿了。
惡人和尚沒半點疑心,哈哈大笑一聲,拍了拍荊飛的肩膀,順著荊飛指點的地方走過去,當然,順手拿走了自己的包裹。
這個道理荊飛懂,江湖上的人,東西都是隨身攜帶的,除了能夠帶走的以外,他們擁有的,就隻有手裡一杯酒了。
他很快就回來了,回來的時候,荊飛已經離開了桌子,一臉是汗,正拿著一塊破布在擦試著門檻兒,很認真地將上麵的汙點擦個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