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切希望都在暴亂之夜隨著崩裂的珍珠項鏈化為了一地泡影。
戈登目送救護車離去,裡麵躺著的是被子彈擊穿脊椎的韋恩獨子,可憐的孩子背後中了四槍,一槍打斷脊椎,兩槍穿透肺部,最後一槍撕開了腎臟。
這麼重的傷,可憐的孩子能挺到醫護趕來已經是個奇跡。可戈登也清楚即便能從死神手中搶回一條命,這孩子的下半生也隻能插著導尿管在病床上度過。
可憐的孩子,活著有時候比死亡更痛苦。
回過神來的戈登揉了揉眼睛沉默了許久,直到一名年輕警員跑來向他彙報最新的進展。
“西區的暴亂已經平息,火勢也得到了控製,羅布局長令我們向東區進發。”
“怎麼這麼快?”
戈登不解,這場暴亂也就規模不大,但論混亂程度恐怕比起二十年前的暴亂之夜猶有過之,怎麼哥譚警局剛到場沒多久就將西區控製住了?
“其實我們也沒乾什麼事,但有個……”
警員說到這猶豫了。
“究竟是什麼事,有什麼說不出口的?”
“有個怪人……”
……
砰——
仿佛哪個討厭的家夥將卡帶中的磁帶一點點抽出來,本該一促而逝的槍聲被無限拉長。
隨之停滯的還有眾人的動作。
秦威看見奧斯瓦爾德正撲向自己,臉上定格著驚恐,被揍飛的紅頭罩如油畫中的白鴿般舒展著雙臂,懸停在空中。
這就是走馬燈嗎?
秦威心裡的滋味難以明說,他覺得自己像是一員征戰沙場數十載功勳赫赫的大將,沒死在刀槍踐踏之下,卻死在返鄉的途中山賊的絆馬套上。
哦對了,這個比喻還有個專門的俗語來概括——陰溝裡翻了船。
如果可以他多想神速力加身,轉身接過那枚子彈啊。
可世界上哪有這麼多如果。
秦威在心底許了個願,若是來世穿越,他希望能獲得一個超能力。
走馬燈的時限快到了,時間流速也開始恢複。篩除刺耳的槍聲,他的耳後響起獵獵風聲,那顆致命的子彈正朝著後腦勺鑽來。
他甚至能感受到子彈的溫度……
嗙!
子彈碰撞的聲音很奇怪,不像是鑽透了顱骨,更像是一頭撞在了鋼板上。
明明走馬燈已經結束了,可身後的紅頭罩卻還是沒聲音,就連奧斯瓦爾德還有眼前這幫討厭的家夥們也都一個個都瞪大了眼,張大嘴巴。
一個個都怎麼了?
是不怕眼睛乾澀,還是沒經曆過下巴脫臼的痛?
呼呼……該不會是我背後有什麼東西吧!?
秦威像是擰上發條的人偶,一點點機械式地將腦袋向後轉去。
關於背後有什麼,他設想過幾種可能,殺手鱷、豬麵博士、亦或是貝恩、稻草人、這些家夥的形貌放在哥譚反派裡都算是猙獰了。
可正因秦威將注意力都放在反派身上,導致他忘了至關重要的一點。
在哥譚真正有資格成為恐懼代名詞的人,從來不是反派。
帶著些焦糊味的夜風吹進小巷,鋸齒狀的鬥篷下擺迎風飛舞,露出黑色特種作戰靴下昏厥的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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