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馮,這姑娘知書達理,我看很不錯。”
郎雪琴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是啊,我也覺的不錯,往往健談的女孩都很開朗。”
馮遠頻頻點頭,兩人這也是第一次難得的統一。
然而。
這次不僅是兩人統一,就連林向文、馮月靈也非常認同方圓。
至此,郎雪琴覺得林向文貌似順眼了不少。
“既然我們都同意,那就讓兩個孩子好好談。”
郎雪琴提議道。
“好。”
馮遠點了點頭,春和也老大不小了,是該抓緊戀愛結婚了。
不久後。
林向文和馮月靈離開了馮家,兩人騎車回宿舍的路上,聊起了馮春和與方圓的事情。
“向文,你說的是真的?”馮月靈驚愕道,“大哥竟然和方圓在演戲!”
“騙你乾嘛?”
林向文語氣堅定,“是大哥親口告訴我的,還說不讓我告訴媽和彆人!”
“那你為什麼告訴我?”
馮月靈一臉呆萌地問道。
“你說呢?”林向文搖頭笑道,“大哥說不要我告訴彆人,你是彆人嗎?”
“當然不是!”
馮月靈立馬回答道。
“那不就得了!”
林向文笑了笑,自己真是個邏輯鬼才。
“也是。”
馮月靈弱弱地點了點頭,有時候她常常會想為什麼林向文的思維總是那麼跳脫,甚至懷疑他是不是這個時代的人。
林向文想了想,又道,“月靈,沒關係,我也想通了,大哥和我大姐能不能成,一切就隨緣吧。反正,給郎雪琴打小報告的事情我們又不會做,所以,也不算是失信與大哥。
“嗯。”
聽到此話,馮月靈也沒之前那麼堅持了,是啊,誰都有爭取自己幸福的權利,就跟她和林向文一樣。
走到西門時,馮月靈連忙說道:“向文,我們去趟前門。”
“前門?”
林向文停下車子,“去前門乾嘛?”
“向文,我發稿費了,千字2塊,《牧馬人》總字數是1萬8千5百字,總共拿了37塊。”
馮月靈開心地說道。
“可以啊!”林向文一聽,很替馮月靈開心,“那我豈不是也能再賺一筆?”
“沒錯,對了,我還想問你合同上寫沒寫翻譯出版要給你多少錢?”
馮月靈問道。
“等我想想。”停頓了幾秒,林向文又道,“合同裡是這樣寫的,出版外語版的出版社需要按照千字3元的稿費給我。”
“千字3,挺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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