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迅速反應道,“我剛才在這個馬進攬的手機裡親眼看見了迷暈女人拍下的不雅照片!”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出警,隻要一查嫌犯的手機就能找到主要證據?”
“是的,”我補充道,“不過我建議等到深夜的時候再去逮捕他,那時候他肯定喝多了,警惕性會放鬆很多。”
“很好,感謝你提供的證據,接下來交給我們。”警官嚴肅地點點頭,“你們先回去休息,等消息吧。”
我提議道:“警官,不知我能不能旁觀你們抓捕?放心,我肯定不添亂,我隻是想親眼看見他被繩之以法。”
她和幾位警官對視了一眼,隨後表態道:“可以,不過不要靠得太近,不要妨礙公務。”
我舉起雙手保證不會越界。
隨後我轉向江佳:“我先送你回去?”
江佳也決定留下來:“我也想看看他被抓走。”
我讚許地點點頭。
隨後便和她一起坐在大廳裡等待著深夜的到來。
……
時間差不多了,每個出警的警察都穿好了裝備。
我輕輕地叫醒靠在我肩上睡著的江佳。
她迷迷糊糊地醒來:“嗯……走了?”
“嗯。”我摸了摸她的頭。
她清醒了過來,懟了我一拳頭。
我們坐在最後一輛警車的後排。
到地方之後,那個領頭的警官出示了他的警察證,兩側的警員很有秩序地開始檢查酒吧裡的每一個人。
後進去的警員則直接去了酒吧內部搜查起來。
馬進攬那邊現在站了一圈人。
不出我所料,他已經喝得差不多了,已經有點搖搖晃晃。
不過看到這麼多警察進來,他還是嚇破了膽,就差抱頭蹲在地上背身份證號了。
看來他也是對於這種事很有經驗啊,上來直接自覺把身份證翻出來交給了警官。
隨後警官就要查他的手機,他瞬間就不配合了。
“我說警官,這手機屬於我的個人隱私吧?雖說你是警察,也不能隨便就查我手機吧?”馬進攬明顯是慌了。
警官很冷靜:“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
說完他就在馬進攬麵前攤開手。
馬進攬沒辦法,隻好解鎖手機遞到警官手上。
沒想到警官隻是接過來看了一眼,就還給了他,並且還嚴肅地對他說了些什麼。
我在隻聽見什麼“你再不好好配合……我就……”
馬進攬就重新輸入了密碼遞給了警官。
江佳不解:“這什麼情況?”
我向她解釋道:“應該是他輸入了另一個密碼,手機進了第二係統吧。”
江佳恍然大悟:“真卑鄙!”
我倒是覺得有些好笑,說馬進攬他笨吧,他還知道設置兩個係統;說他聰明吧,又把第二係統搞得誰都能看出來。
純純自投羅網。
警官很快就找到了他想要的東西,把他的手機裝進了證物袋裡。
隨後就掏出了一副銀手銬,把馬進攬拷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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