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又接到伏特加魚塚三郎的電話,由於永田茂的事情,警方拿著逮捕令到影視事務所抓他。
黑澤陣問道:“打電話給妃英理律師了嗎?”
“已經打過了,我們約好在警視廳見。”
“好,那你就先去嘗嘗警視廳的咖啡怎麼樣。”
“明白。”伏特加魚塚三郎笑道。
……
周二,伏特加魚塚三郎被保釋出來了,保釋金是一千萬日元。
與此同時,檢察官向裁判廷提交起訴書。
周五,伏特加魚塚三郎收到了傳票。
……
5月20日,周二。
魚塚三郎打傷永田茂一案開庭審理,妃英理陪伏特加魚塚三郎去裁判廷。
爭論焦點在於,魚塚三郎是不是故意打擊永田茂肋骨,是不是防衛過當。
妃英理表示,魚塚三郎右手臂中刀,左手出拳自然能打中永田茂右側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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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塚三郎隻出了一拳,然後把人送去了醫院,並向警方自首。
檢察官表示,根據周圍目擊者的口供,魚塚三郎早就知道後果了,所以是故意的,目的就是要重傷永田茂。
妃英理辯解,所謂目擊者都是橫川組的人,全是永田茂的同伴,證詞不可信。
檢察官拉黑澤陣作證,黑澤陣頭痛的實話實說,在不表達自己意見的同時,說明整個過程。
檢察官表示,魚塚三郎經過訓練,多少知道他拳頭的分量,所以是故意打擊永田茂並致他重傷。
妃英理反駁,“裁判官,我的當事人魚塚三郎先生當時赤手空拳,而受害人永田茂先生當時手握利器。”
“這把蝴蝶刀的刃口長度足有十厘米,如果刺入人體,足以刺穿內臟。”
“那麼,麵對這樣的敵人,還是身在一個暴力組織的大本營。”
“我的當事人果斷的以手臂擋刀,用力打擊對手,希望讓對手不能行凶,這有錯嗎?”
“請注意,我說的是希望。”
“也就是說,我的當事人並不知道後果究竟會如何。”
“另外,有證據表明,永田茂先生是一位殺人凶手。”
“麵對這樣的危險人物,首先要考慮的是如何保住自身的性命,不是嗎?”
“當時,永田茂先生持刀衝過來,我的當事人身後是他要保護的黑澤陣先生,他避無可避,隻能選擇迎擊。”
“如今,永田茂先生雖然受傷,但依然活著,並且可以複原如初。”
“相比之下,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這一拳是打在永田茂先生的腦袋上,那又如何?”
“所以,所謂刻意擊打肋骨,不如說是刻意避開了真正的要害。”
“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想讓受害人受多麼重的傷,隻想讓受害人疼痛,並放棄攻擊。”
“所以,所謂的防衛過當,根本不成立。”
……
5月23日,周五。
裁判廷判魚塚三郎無罪,屬於正當防衛,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而永田茂的律師隨後找魚塚三郎,表示受永田茂所托,打算從民事上起訴魚塚三郎,以討要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伏特加魚塚三郎與妃英理跟他商談費用,然後發現一個問題,魚塚三郎沒多少錢。
他雖然跟著黑澤陣混吃混喝,花錢如流水,但他真正的收入就是在朝朝暮暮影視事務所的工資。
乾到八十歲的薪水,都不夠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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