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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妃英理律師又和巽壯平律師向檢察官與裁判所遞材料,就是昨天江戶川柯南再次卷入事件。
雖然新聞裡沒有具體說是誰,但兩人一猜,就知道是誰了。
雖然新聞也沒有說前因後果,但說了是阻止對狗投毒。
而無論事情的起因和結果是怎麼樣的,至少說明了,江戶川柯南放學不回兒童院,與少年偵探團的元太,步美,光彥三人在外麵閒逛。
甚至說,是江戶川柯南帶著少年偵探團的元太,步美,光彥,四個人在外麵閒逛,尋找事件。
所以,才會出現事件。
換句話說,兒童院仍然無法管理好江戶川柯南。
巽壯平律師在材料的最後,提出質疑。
如果所有常規的說教手段,都對江戶川柯南不起作用。
那麼,是不是該考慮非常規手段?
而相比禁足,不給吃飯,等冷暴力。
體罰,是不是對江戶川柯南的傷害更少?
體罰是不對,也不適合所有人。
但相比放棄江戶川柯南,任由他三天兩天,無休止的胡鬨下去,體罰他,是不是也是一種管教?
……
看了資料,檢察官還好說,裁判所方麵就感覺十分頭痛了。
畢竟檢察官人多,大家慢慢攤派。
裁判官的人數就少了,而如今關於江戶川柯南的案子,已經有六個。
第一個是機場遊客看到的,工藤有希子毆打江戶川柯南事件。
第二個是毛利蘭說的,毛利小五郎在家經常毆打江戶川柯南事件。
第三個是阿笠博士得到監護權以後,放任毛利蘭把江戶川柯南帶回到毛利家過夜。
第四個是江戶川柯南去吃甜點,遇上車禍,擅闖肇事車輛駕駛室事件。
第五個是江戶川柯南放學回家路上,撿到兩個鉤子和一枚戒指,認為是入室綁架,最後找到了事件,但擅闖傷人事件現場事件。
第六個是江戶川柯南放學不回家,遇上了給狗投毒的事件。
照這樣發展下去,不等第一個事件結束,兩個月以後,就天天審理江戶川柯南事件吧。
東京地裁,以後可以改成江戶川柯南裁判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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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為江戶川柯南特彆成立一個裁判所?
裁判官們頭痛,整個裁判所都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畢竟他們一向是按程序走的,這要是不走程序,他們真不知道該怎麼做!
……
巽壯平律師還有其它活兒,很快就走了,而妃英理律師等了一天,也沒有得到回複。
不過妃英理律師也知道,在事情急不得,隻能看江戶川柯南了。
雖然那麼想不太好,但事實是,如果江戶川柯南繼續搞出事情,那麼就連裁判所,都不得不為他而改變。
反正以江戶川柯南的年齡,他隻要不去做殺人放火之類的事情,那麼無論他乾什麼,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所有的事情,都會落到警方那邊,而真正頭痛的是負責起訴的檢察官,還有進行判決的裁判官
當然,這話不能直接說,隻能等著看。
……
轉眼到周五,小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