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牧自喃一聲。
“不對,凶手為何要製造這麼一起案件?真的是想製造能讓自己置身事外的完美犯罪嗎?可是就犯罪心理學而言,再如何泯滅人性,內心再病態的凶手都好,絕對不可能會用這種手段來製造完美案件的!”
“另外,根據對方能夠輕鬆潛入案發現場的這一點來看,無疑是有著充分的作案準備,並且凶手有絕對把握在控製孩子以及控製老人時不會驚醒到主臥中的男女主人…”
“所以,凶手是了解受害者一家的?畢竟小說跟現實是兩碼事,小說是基於邏輯之上的虛構,是以作者的思維跟設定去延伸的,可現實中則是處處都會充滿著種種不確定因素!”
“若說凶手隻是為了將原主的小說內容搬入現實製造一起完美犯罪,為何不選取小說中的其他案件內容?相比之下,這個案子的風險無疑是相對較高,而且不確定因素還是尤為之多的!”
陳牧自語說著。
至此他都還沒去琢磨對方為何要‘陷害’他。
畢竟想要弄清楚這個案件,凶手的作案動機才是首位!
再就是,如果凶手真的隻是為了陷害他,那在已經取得他指紋以及dna檢材的情況下,大可不必如此複雜且麻煩地上演如此一出滅門案。
“難道凶手跟原主,以及受害者一家之間,都有著某種牽連?”
陳牧再是緩緩道。
旋即用想象出來的畫麵‘還原’了女主人勒死老太太以及捅死男主人,最終在選擇上吊自儘中哀求凶手放過孩子,還有最後凶手用床單對那名不足九歲的孩子進行窒息性殺害這一連串的場景後。
陳牧深呼吸地走出主臥。
雖說先前已是將幾個房間全都進行了精細拍照,可陳牧還是再一次來到了那間老人房裡。
因為在警方給出的信息中,他那根被進行dna檢驗的頭發是落在了老太太的床上,而警方則是以此推斷老人在被凶手用膠布粘住嘴巴後,於下意識的本能反抗中從凶手頭上薅下來的,至於為什麼隻有一根,是因為凶手在作案結束後進行了清理,而那一根被取作檢測樣本的,則是凶手在清理時所遺漏掉的。
“在凶手有著足夠充分準備的情況下,一個年過七旬的老太,還能把凶手的頭發薅下來不成?”
湊到床邊再一次細看床單。
陳牧明顯發現床上的床單並不是很皺。
既然不是很皺,那就說明老太太當時的反抗應該是極為有限的,甚至有可能是來不及反抗。
反之,若是老太太對凶手進行了薅頭發的反抗行為,那麼這個過程中肯定會在床上留下一定程度的皺痕,如此一來,床單上的皺痕也就絕不僅於當下所看到的
這,說明了什麼?
兩種可能,一是凶手的迅速動作太快,快到老太太根本就來不及反抗掙紮,二是老太太有可能認識凶手,在看到凶手後的第一時間是忘了反抗,從而給了凶手提供了進行下一步的黃金時間。
否則熟睡中驚醒看到是陌生人的話,按理不可能會沒有下意識的激烈反應的。
所以,那根頭發更像是凶手故意留下的?
而凶手,又是如何拿到自己頭發的?
從老人房離去。
陳牧來到了衛生間。
雙眼直接鎖定在洗手盆上。
因為警方提取到的那枚指紋,就是在洗手盆的水龍頭開關上。
依照警方讓他‘供述’的內容,那就是作案後前往洗手間洗手,才導致在開關上留下了那枚未被完全抹除的指紋。
“光憑這一已經被警方進行過調查取證的案發現場來看,除了能分析出有一定可能是熟人作案之外,沒多少信息線索能夠捕捉的了,還是得想辦法弄到警方的‘6·21案’卷宗才行!”
看著洗手盆上方鏡子中的戴著鴨舌帽以及貼上胡須的‘宋成飛’。
陳牧突然生起了一個超級瘋狂且膽大包天的想法來!
那就是想辦法進入陽城治安局。
然後孤身深入套取‘6·21案’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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