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斷劉東林的電話後。
阿泰急匆推門下車。
疾步走入了電梯間。
回到家後又是徑直往臥室撲了進去。
拉開衣櫃門。
唰——
原本掛著的那一身警服,赫然已經不見!
看到那幾個空著的衣架。
阿泰哆嗦起來。
因為上一次對方潛入他家裡把他劈暈離去時,通過後來調取監控他是空手離開的。
所以。
他的警服是什麼時候被偷走的?
下一秒。
口乾舌燥的他立馬打開了家裡的監控查看回放。
不停的回放倒退中。
倏地。
阿泰雙眼猛然瞪大。
根據日期時間顯示。
對方昨天下午又一次潛入他家。
目的性十足地直奔臥室。
短暫片刻後瀟灑離去!
毫無疑問。
那是奔著自己的警服來的。
而且還已經得手了!
“我草泥馬”
“我草泥馬!”
“草泥馬!”
再也控製不住情緒。
也顧不得自己是人民公仆大軍中的一員了。
阿泰歇斯底裡地暴起青筋嘶聲怒吼。
甚至還夾帶出了幾分崩潰來。
欺人太甚!
這特麼簡直是欺人太甚!
連著兩天潛入他家裡。
先是把他打暈控製起來。
完事改天再潛入偷走他的警服。
這拿他這個市治安局偵查支隊的偵查員當什麼了?
若是傳出去。
他阿泰還怎麼在市治安局立足?還怎麼在偵查支隊立足?
治安局跟偵查支隊的人又得怎麼看他?
哪怕說這種事兒也怪不到他阿泰的頭上來,更不至於挨什麼批評處分。
但是。
基於前一天他被對方潛入家中劈暈釘在‘恥辱柱’的情況下。
對方再次破門潛入盜走了他的警服這一出,一旦說出去,定然讓他少不了遭到無儘的議論跟背地裡的恥笑。
如此一來,又得讓上級領導如何看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