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想用二十萬換回來,那也不行,誰知道你會不會把我賣給你的那個古董掉包了。”
“一經售出,概不退款,當時可是簽了合同的。”
聽聞此言的溫父溫母頓時內心“咯噔”一聲,暗道不妙。
他們連忙拿出當初跟高崇庭簽署的那個合同。
這個合同他們不是沒有看過,裡麵內容很簡單,基本上就是一些基礎的交易悉知。
以及……
高崇庭交給他們的一個手串。
當時高崇庭也是明確告訴他們了,怕打完官司後,他們惡意勒索,所以才用這個當掩體。
畢竟文玩,古董這一類東西的價值,本身就是非常模糊並且難以界定的。
你隨便去超市買個瓷器,然後說是戰國年代的古董,賣個一千萬。
隻要有買家願意相信這是戰國年代的,並且願意支付這個價錢,那麼這筆交易就是合理的。
但是賣出去後,就不允許退回了。
這是規矩。
這麼說來,他們花了二十萬就買了這個手串?
“你他媽不是扯犢子嗎!這個破東西怎麼可能價值二十萬!一百塊就能買一堆!”溫父怒不可遏,整個人都要癲狂了。
“什麼破東西,這可是我祖上傳下來的古董,你當時也看了實物,確認沒問題了才買的,我沒逼著你買,合同都在哪兒寫著,白紙黑字,還有你的手印,你現在後悔了?”
“我們拿去鑒定!看看你這個到底是不是古董。”
“誰知道你會不會把我的古董掉包了一個假的回來,而且如果鑒定後能退回的話,那還玩個屁啊,我直接花錢去全部買下來,然後全部拿去鑒定一遍,真的就留下來,假的就退掉,你這不是扯犢子呢?”
高崇庭的話讓他們徹底絕望了……
顯而易見,他們在法律這一塊兒根本就不可能玩得過高崇庭。
當初表麵上是說,給他買個安心,才走的這個流程。
結果誰能想到,在打完官司後,高崇庭直接二話不說就背刺他們。
關鍵他們還拿高崇庭沒辦法!
“那你未經我們允許就發我們的視頻,這個你總沒辦法狡辯吧?”
溫母見到那二十萬不再可能拿的回來後……
就立刻調轉了方向。
打算從這個角度在高崇庭身上爆點金幣。
多少能回一口血就好。
“這個我確實沒法狡辯,但是呢,你們彆忘了……”
“我手裡不僅握著你們虐待溫禾的證據,還有你們虐待溫澤的證據也在我手裡。”
“你猜猜,虐待孩童的罪比較重呢,還是我侵犯你們隱私權的罪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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