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膽商量好了送貨的事兒,約定好了明天早上出發的時間,父子兩個便打算離開了。
臨走前,林凡看到大膽家的牆上,掛著兩隻毛發柔軟,色澤漂亮的狐狸,略微一愣,而後停下了腳步,扭頭看向了大膽問道:“大膽哥,這兩隻狐狸也是你打的?”
大膽聽林凡問起這個,趕緊點了點頭,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是我打的,我這個人沒什麼本事,就是有一把子力氣,所以從小就跟著人學打獵,再加上我自己也是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
“有空的時候上山放些捕獸夾子,隔上幾天去看一趟,能抓到獵物,好幾天就不愁吃了。”
“這兩個畜生是昨晚上上山帶回來的,不過狐狸肉騷不好吃,山上倒是有野豬,就是野豬太賊了,這麼久了一次都沒抓到過,也不知道啥時候能再吃上一口豬肉。”
大膽說著,臉上露出了幾分眼饞之色。
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好吃的肉食,都經過人類的養殖和循環廣泛流傳了下去,比如說最常見的豬牛羊,雞養魚。
這些山珍除了個彆以外,絕大多數其實味道並不好吃,至少單從食用的角度來看,不如最常見的家禽。
就比如眼前的狐狸,狐狸肉非常的腥臊,個頭又小,沒什麼肥油,這年頭還像大膽一樣有打獵手藝的,其實最不希望抓到的就是這玩意兒,兩隻狐狸還不如抓兩隻野兔呢。
而林凡,盯著那兩隻野兔,眼中卻是浮現出了學些許思索之色。
片刻後他看向大膽,笑著開口道:“大膽哥,你這狐狸賣嗎?要不賣給我?”
大膽想了想,點頭道:“林兄弟想要,那就賣給你!”
“這東西沒什麼肉,出去賣聽說還是什麼保護動物,要被批評教育,我也不占你便宜,你就給我四塊錢一斤就行。”
顯然,老實淳樸的大膽,並不清楚這玩意兒最值錢的部位在哪裡。
隻是把它當成了尋常的肉食,賣得比一斤豬肉還便宜,兩隻狐狸也就七八斤重,林凡大方的給了大膽三十塊錢就拎走了。
出了門,林德盛微微皺眉看著林凡道:“老三啊,我聽說最近有什麼野生動物保護法,抓這玩意兒,可不能去縣城亂賣呀,搞不好要惹出麻煩了!”
在這個時代,法律的完善和普及,還沒有那麼全麵。
所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收錄的動物名錄也不多,而漸漸隨著時間的發展,現在農村隨處可見的麻雀,山裡的野麅子等等,都會被列入其中。
林德盛他們都是地裡刨食的,平時不關注這些,隻是依稀聽人閒聊起說過,山裡的有些動物好像不能隨便打殺了。
不過他們也並不在意,隻要不拿去縣城裡賣,被人看到,偶爾上山遇到的時候,還是會打兩隻回來打打牙祭,就比如大膽的這種做法。
“爸,你放心吧,我有分寸。”
林凡朝著林德盛笑了笑,也沒有多解釋什麼。
兩人回到家以後,又忙碌了一會兒,把田螺都裝好,便早早睡去了。
次日一早,天剛剛亮,大大就拉著兩頭騾子來到了林家老宅門前。
劉春蓮熱情地把他迎了進來:“大膽啊,來這麼早呀,吃飯了沒?沒有進來一起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