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鬱色是被手機震動的聲音給鬨醒的。
鬱色半眯著眼睛看了一眼手機屏幕,確認隻是她設定的鬨鐘響了。
早上六點鐘。
因為時間還太早,鬱色怕鬨鈴聲會吵醒鬱寧,所以設置的是震動。
畢竟鬱寧是病號,需要好好休息。
而鬱色之所以起來這麼早,是因為昨天晚上她在兼職群裡找了一個穿玩偶服發傳單的兼職工作。
工作的地點是一家甜品店。
因為今天開業,所以要求去的比較早。
鬱色關掉鬨鐘,閉著眼睛又緩了幾秒之後,聲音很輕的起床,洗漱。
然後給鬱寧留下了一張紙條,便背上自己的小包離開了。
門開,門關。
鬱色沒注意到,裡麵躺在床上的那個人已經睜開了眼睛。
是的,鬱寧已經醒了。
跟鬱色同時,也可以說是比鬱色還早。
其實鬱色自以為她的鬨鐘設置了震動,然後起床洗漱的聲音都很輕,便不會吵到鬱寧。
但是以鬱寧敏銳的感官,在鬱色的手機震動的時候他便已經清醒了。
對於這種敏銳程度,鬱寧自己倒是沒什麼驚奇的。
不管什麼,都可以理解為是自己失憶之前便練就的吧。
隻是,發現了自己越多的能力,就越讓鬱寧好奇之前的自己到底是什麼人。
他到底是誰。
他是做什麼的?
但,好奇歸好奇,除了之前在找房app上查看房源的時候腦子裡出現的模糊影像之外,他再就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沒辦法,那就隻能慢慢來。
凡事,就順其自然吧。
鬱寧坐起身,伸手從床邊的櫃子上拿過鬱色給他留下的那張字條。
看著上麵娟秀的小字,鬱寧唇角微勾。
小丫頭還挺有趣的,現在的人都是手機不離手。
不管是做什麼都已經習慣了手機操作。
像留言這種事,也就是發一條微信就解決了。
但是鬱色卻還是用留字條的這種方式。
倒也新奇。
其實鬱寧不知道的是,鬱色之所以不發微信,原因隻不過是因為流量貴。
而她僅有的那一點流量還要留著和莫林聯係。
所以在沒有wifi的時候,她大多都是能不用微信就不用的。
她的小包裡,筆和本子是常備的物品。
鬱色留下字條隻是告訴鬱寧讓他好好在床上躺著修養,她出去工作了,不一定幾點回來,讓他自己解決三餐。
鬱寧倒是沒什麼,左右他出去也沒什麼事。
所以還是躺在床上好好休息,順便再賺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