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關於那場車禍。
對於那場車禍,鬱寧的心裡始終是有懷疑的。
真的就隻是因為鬱色摔倒就導致了那場車禍嗎?
鬱寧直覺事情肯定不會是像表麵所看到的那麼簡單。
不然,車裡怎麼會一點關於他的信息都沒有呢。
就連手機都沒有。
在這個無論做什麼事都需要手機的時代,鬱寧覺得他是絕對不會不帶手機出門的。
是的,這些事鬱寧後來都聽鬱色提起過。
車禍發生之後,鬱色便打了120。
同時也有人報了警。
並且在他們上了救護車離開現場的時候,警察也到了現場。
所以肯定不存在證件和手機被偷的情況。
警察在場,應該沒有人敢偷,或者說是沒有人有那個能力,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偷走東西。
而他的身上,除去那一套西裝外,也再沒有任何東西了。
那麼他的車裡沒有手機這件事就存疑了。
鬱寧今天去警察局就是想要了解清楚這件事的。
所以鬱寧去的便是當時處理這場車禍的警察局。
而鬱寧之所以知道,則是因為鬱色與他說過警局的位置。
這起事故當時是因為鬱寧躲避摔倒的鬱色而開車撞到樹上,屬於單方麵事故。
又因為當時鬱寧昏迷,鬱色也主動承擔了事故的責任。
並沒有產生任何的糾紛。
所以這樁案子在鬱色做過筆錄之後便被暫時擱置,等到鬱寧醒了之後再過去處理。
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鬱寧醒來後卻失憶了。
什麼都不記得了。
鬱寧又因為受傷需要住院治療,所以警局那邊也就暫時沒過去。
現在出院了,鬱寧就想好好的查一查了。
到了警察局之後,首先就是要登記信息。
但因為鬱寧也不知道自己是誰,所以登記的也還是“鬱寧”這個名字。
向接待的警察說明了來意之後,便有警察給鬱寧調出了當天車禍的資料。
警察看著電腦裡顯示的資料對鬱寧說道,“你的車還在局裡,既然你現在過來了,就把車的事處理一下吧。”
因為當時車裡隻有鬱寧一個人,鬱寧去了醫院之後車就沒人管了。
而且車頭的位置也被撞壞了,需要送去修理,並不能開。
所以便被拖回了警察局裡。
現在鬱寧過來了,便可以把車取走了。
說著拿過旁邊文件夾裡的一個本子放到鬱寧的麵前,“先出示一下身份證,再把這份資料填一下。”
鬱寧看了一眼麵前的紙筆,才抬眼看向警察說道,“我失憶了,身上也沒有任何證件,所以我現在也不知道自己是誰。”
想要把車取走就需要提供身份證,還要填寫各種個人信息。
但是鬱寧現在失憶了,什麼都不記得了。
所以麵對這樣的一份表格,他什麼都填寫不了。
警察聞言瞬間抬頭看向鬱寧,臉上帶著點驚訝,“失憶了?”
“是。”鬱寧應了一聲,也沒理會警察的大驚小怪,繼續說道,“麻煩您幫我查一下車輛信息。我想知道自己是誰。”
之前在住院,一直沒來警局。
而且鬱寧也不記得自己是誰了,事情就不太好辦。
所以車的事便先放下了。
今日正好過來想要查一下關於自己的身份信息,那就先從車上查起吧。
警察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