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周一,布萊肯林場的棄屍案就被當地的電台向整個南威爾士報道了幾個在夜場合夥出售致幻劑的混混,因為分贓不勻,在酒精的放縱下,乾掉了他們自己其中的一個。
“林先生,我是中格拉摩根探員警察阿維爾-布林默,我們之前在你的林場談過話的。”林義龍接到了一個來自南威爾士警察署電話,報告了現在的案情進展,“我們已經抓到在你林場中遺棄那具屍骸的凶手了,如果你想查詢這樁案情的進度,可以隨時聯係我們。現場的警察和檢驗員都已經完成工作離開,如果你申請補貼需要我們出具證明,可以隨時來位於布裡真德的警察局找我們。”
“謝謝,不過我想知道大概的情形,其他的就不問了!”林義龍問道。
“在正式起訴前,我不能透露這方麵的詳細消息。”警官在電話那頭語氣十分遺憾地說道,“我能告訴你的其實跟電台說得內容也差不多的,你們現在可以安心了我們認為這是一狀因為致幻劑價格不協引發的衝動謀殺,他們覺得在森林裡不會有人發現,就隨便的選了一個地方,很不幸地,你的林場就是他們的選擇地點。”
“也就是說,我遭受了無妄之災!”林義龍說道,“這實在是太可怕了!”
“很遺憾,是這樣的!”探員回答道,“如果你有什麼經濟賠償要求,可以起訴那些人!”
所謂某種對受害人的救濟,在犯罪後,受害人可以根據情況向警察局申請一筆救濟款,一般不會超過500鎊。哪怕是英國人自己,也不是很多人知道他們有這個權利,按照情況,林義龍可以同時為他自己和林場發現屍骸的兩名雇員申請這筆救濟金。哪怕不是已經死去的受害人,但看到屍骸後可能產生的精神損害,也在救濟金的申請範圍之內。至於他和布萊肯受得損失的林場地價,也因為案發地位和林場住宅過於遙遠的距離而變得無關緊要,況且林場總體是增值的,法理上也談不到什麼補償。
換句話說,如果不算為自己的林場工人申請到的1000鎊,林義龍個人隻能最多申請到500鎊。
“我知道了,十分感謝。”林義龍為這場風波蓋棺定論,半天的氣惱和情緒不振,以及與耶昂姐妹在工業廢墟中的探險,換來的是一小筆缺乏道義並令人膽驚受怕的補償和500鎊的撫慰金,雖然手法灰暗,可在林義龍看來還算很合理的。
有些人卻並不這麼認為,比如被林義龍帶去倫敦參加宴會的凱蒂。
凱蒂知道這件事之後卻十分不高興,她認為林義龍的報複太輕了,應該直接把毒害好多家庭的菠菜中心弄得完全破產才好——凱蒂之前青梅竹馬的湯姆的所作所為,讓她對所有的菠菜行業有了深深地抵觸
卡迪夫到倫敦這段路,是凱蒂開著她的車去的。
“法蒂瑪的遭遇了不幸。”凱蒂在旅途的前半段在聽林義龍講述他對複活節假期的規劃,突然談起了她前寓友的近況。
“她怎麼樣了?”林義龍反問道。
“逃婚了,現在在達卡打工,想返回倫敦。”凱蒂說道。
“真是淒慘。”罪魁禍首沒有絲毫的自知自覺,“要是我們能幫幫她就好了。”
“並不好,法蒂瑪大概已經意識到這一切都是你的手筆,會不會”凱蒂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