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tet_c"年味真的是越來越淡,比一個“家庭聚會”的周末多了兩道菜之外,就剩下小輩們收到的壓歲錢了。
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出庭律師有四大律師公會——中殿、內殿、格雷和林肯——隻有這四個公會的會員承認,才可以獲得上級法庭的出庭辯護資格。理論上說,客戶除了一些特定的程序,是不能直接和出庭律師發生任何直線聯係的,必須通過事務律師。
(作者:因為故事時間線發生在19年7月前,如果是該時間點後,客戶可以通過“直接聯係”規則,直接與出庭律師聯係,但承接辦案的出庭律師需要通過一大堆核心課程,執業限製較大。自施行至今,一共有%的出庭律師考取了這個資格。)
這一點和其他的司法區很不一樣,而且非常受詬病。就此,威斯敏斯特宮發布了《司法改革法案》,讓事務律師可以通過課程和培訓,合格後可以以自己名義參與庭辯,而不用局限於基層法庭。
林義龍自然不會滿足於隻是這樣的課程,出庭律師們的法袍和緞帶以及假發是他非常羨慕的。渴望的心理在作祟,在南威爾士做法援的那些日子,他就讀完了“出庭律師”的不脫產課程,成了林肯公會的學徒(一種職業資曆的專有名稱)。自從在艾倫-賓漢姆頓離職之後,他在林肯庭院的一角的某個出庭律師事務所接受了一年的見習期,並變成了一名不執業的出庭律師。耶昂姐妹重新申請簽證時的麵試準備,就是他“變現”了一下出庭律師在法庭問詢時候的“威嚇”手段而臨時發揮的。
所以他可以在林肯公會的食堂裡預訂餐食,而凱蒂卻不可以。
再解釋一句,依照律師公會的傳統,如果要變成出庭律師,除了各種訓練外,所有學徒必須要在課程完成前到律師公會的食堂裡吃十二頓“餐食”——因為之前,為了統一法律標準和法律服務標準,公會會員們是在餐桌上交流完成的,這就變成了傳統——所以,公會食堂是排名第一重要的場所,重要性甚至超過了公會運營團隊、圖書館和輔助教育機構。非會員想到工會食堂吃飯必須要作為會員的攜伴而不能獨立成行,選在這裡,可以排除一大堆探子和“包打聽”。
周五上午威斯敏斯特分組討論後,凱蒂應約來食堂找他。
“唉,我怎麼不知道義龍你竟然還是林肯公會的成員?”凱蒂越來越對自己的男人著迷了,“什麼時候的事兒?”
“來倫敦之前,我們短暫地分離的那個時候。”林義龍故作疏離地說道,“所以,我在凱蒂你沒注意的地方在努力。”
“我怎麼不知道義龍你還有這種努力勁頭呢?”對林義龍這種做作的姿態,凱蒂揭露起來特彆自如,“到底怎麼一回事?”
“啊,那個時候正好我覺得沒什麼事兒,我離職的時候和我經常接觸的一個皇室律師(qc,即港片裡的“禦狀”,澳新的“資深律師”)聊了聊天,他收了我五萬鎊,讓我做了他的學徒。”林義龍道出了實情,“那時候正好林場彆墅在建,對礦坑的無害化處理也在進行,我沒辦法搬到為而失去,在倫敦也無事可做,就在倫敦給自己找點努力方向。”
“.......真的是有錢人的特權啊。”凱蒂歎道。
“還好吧。”林義龍笑了笑。
“那你就沒有其他的什麼想法?”凱蒂問道。
“沒有,我一直都在等我在這兒的公寓能不能下來。”林義龍道,“公會提供的市中心公寓,租金價格真的十分公道。”
“咳咳,林肯公會不是農民俱樂部,也不是蒙特卡洛。”凱蒂白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