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tet_c"就在林義龍向艾米講述他行事方式的原因過了不到四天,林義龍就與他說過的內部人員f見了麵。
林義龍與阿飛是在愛爾蘭的科克機場見的,兩人都沒有攜女伴。
他們來這裡的原因是為了參加阿飛身份典禮,典禮統一在凱裡郡的林恩湖畔會議中心進行。
“你看,我們的後備計劃還是值當的。”林義龍拿著給阿飛弄來的證書,對他微笑著。
因為從這一年開始,為了應對不斷增長的金融犯罪,東西方國家紛紛加入銀行賬戶統一申報暨信息互換協定(cr&nbp;framework)——林義龍在愛爾蘭、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和摩納哥等地注冊的投資實體並不受影響——可受影響的卻是直接公民個人,比如經常收到個人分紅的阿飛。
為了避免發生類似的問題,林義龍沒和阿飛商量,就直接通過一家中介“合法”購買了愛爾蘭的身份——阿飛在愛爾蘭的身份就是在科克注冊的一家科技公司的ceo——他的“分紅”隻要在愛爾蘭完稅,這部分收入就不會影響到家人。
【作者:寫這段我考慮了很久,還是決定寫,畢竟“犯罪在於預防在於阻止而不在於追責。”】
“確實是這樣,但你確定這樣的安排不會產生彆的問題?”阿飛問道,“如果我和小雪要是......”
“沒關係,國內法律文件除了民事仲裁,沒有在外國強製執行的適用性。”林義龍笑著做出了他的保證,“你現在姑且不用考慮以後會發生什麼,如果法律這邊有調整,我會提前通知你的。”
“萬無一失?”
“萬無一失是不可能的,但我儘可能的爭取。”林義龍道,“我隻能向你這麼保證。”
“那就好......”阿飛臉上這時候才出現了點笑模樣。
阿飛在林義龍的“信息鏈”隻起到一個並不觸碰“細藍線”的作用:他所提供人事材料所指向的人才是主要責任人。這種心態讓他在拿林義龍的這種分紅報酬時,阿飛並不覺得“心裡有愧”。
硬要說心裡不舒服的地方,大概也隻是向家裡人隱瞞這部分收入情況的“負罪感”——可誰又會嫌棄自己財產的充盈呢?
“這是一張不記名的企業信用卡。”林義龍又拿出了一張企業借記卡放在阿飛麵前,“如果你需要任何花費,可以從這張卡上走。”
“我已經有自己賬戶了。”阿飛不以為然,“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我們假設你用你的借記卡在國內消費了。”林義龍道,“這筆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是你,交易介質也是你的名。你該如何解釋你在國外有賬戶且未申報的事?這不是能用‘忘記’打個哈哈能過去的理由,尤其是cr生效的以後。”
“那你有什麼建議?”
“借記卡上麵不是你的名字,也不是。”林義龍十分耐心地講解道,“就當是撿的,從這邊走花銷,你簽字的話簽‘a-f-w’——注意是小寫的f,銀行就認可。這種事絕無可出現紕漏,對你對我對彆人都好。產生的欠款,就算是你的欠債,每年歸還給我就好。”
阿飛點了點頭,收起了卡片,同時拿出他的愛爾蘭銀行借記卡交給了林義龍。
“要不然,你就替我管理賬戶好不好?”阿飛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