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彆小茜,陳書離開天佳花園,神色焦慮地直奔河濱路蘭博基尼的停車位。
綜合目前收集的線索來看,停於案發地點的蘭博基尼應是最後的機會了!
如果再沒有發現,那就隻能候在趙虎旁邊等綁匪的電話了。
太被動了!!!
即使內心再火燒火燎,但是隨著距離蘭博基尼越接近,陳書的步伐反而越來越慢,越來越放鬆,神態亦慢慢變得怡然自得。
他背著手踱著步,悠閒地四處張望,就像是一位居住在附近,晚飯之後出來閒雅散步的普通人。
原來,不經意間,天已經黑了,路上也逐漸多了一些行人的蹤影。
陳書慢慢地走向蘭博基尼車不遠處,忽的麵露驚喜,半躬著身,嗖一下就撲到了車頭前。
在外人看來以為隻是慕車之人的背影時,暗地裡浮現的卻是一雙微微眯起的銳利眸子,仿佛平置眼前的是一頓久違的美食,正在靜待獵手地捕食、享用。
陳書搓了搓手,吊起心來,開始細細地勘察。
從實際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的犯罪分子在犯案後,而試圖再次返回案發現場的情況極其少見。
但是在案發現場周邊偽裝身份進行假意活動,從而能觀察到案件的偵破進展,進而嘗試推斷警方下一步行動的情況,還是有小概率的可能會出現的。
從犯罪心理的角度分析,除非犯罪分子有特殊的心理嗜好,或是為了必須的目的,比如清理遺留在犯罪現場的痕跡、物證等。
一般來說,犯罪分子在犯案以後,都是儘可能地遠離犯罪現場,因為他們的潛意識裡會讓他們自覺降低曝光度,特彆是在有可能麵對警察的地方。
所以,有時候我們在看電視劇的時候,會發現有些犯罪分子剛犯案以後,躲在某個地方時,如果聽到警笛的聲音,或者視線中出現警察的身影時,即使明知是不想乾的警察,但是他們的第一反應,一定都是緊張不安,繼而趕緊離開現場,避開警察的視線。
回到現場,停在陳書眼前受害人的車子,正是蘭博基尼huracan,人稱小牛,牌照號碼:東c5dm,市價三百餘萬,真正意義上的豪車。
左側車頭葉子板處有碰撞痕跡,其餘位置無刮擦或碰撞痕跡;輪胎正常,沒有泥土或其他黏貼物;車窗正常關閉,車內無任何物品。
就外部狀況來看,一切正常。
陳書蹲下身來,伸手用力擦了一下葉子板的被撞擊位置,轉過手指一看,發現上麵有一些呈黑色粉末狀的車漆。
他繼續用手將該處碰撞位置周圍一圈仔細地摸了一遍,轉過手掌一看,呈黑色粉末狀的車漆到處都是。
毫無疑問是新傷!
嗯,應該就在這兩天之間,看程度不是很嚴重。估計是低速狀況下的兩車碰撞,對方車輛的顏色為黑色。
根據痕跡的高度,因為本身蘭博基尼的葉子板位置就較正常汽車低一些,而此時對方油漆出現在葉子板上,隻能說明對方的車輛高度也並不高,並且對方的衝擊位置不可能是保險杠。
所以首先排除suv,麵包車等車輛。
暫時先假定這起碰撞事故是由綁匪引發的,那麼跑車、摩托車等的人數也不滿足作案人數的需要。所以很有可能,這輛碰撞的黑色汽車為轎車。
陳書淡然一笑,暫定了作案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