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到“看見柳婉瑩赤s果體的和一名中年男子一起站在屋外的消防樓梯走廊時”,王凡停頓了下來,陷入了思考。
陳書給停筆的李夢點了根煙,沒有催促王凡。大家都需要休息會兒,消化一下得到的信息。
過了幾分鐘,王凡看了一眼李夢寫得滿滿當當的筆錄紙,咬了咬牙:“警官,當時柳婉瑩說是那男的弓雖了她,那男的卻是說柳婉瑩勾引他,兩人在電梯裡也談好了價錢,一次三千塊錢。”
陳書半晌無言,這可是幼師,可是祖國花朵的園丁啊!
雖說警察辦案應該對任何事物都抱著懷疑的態度,不過經曆豐富的陳書,知道王凡此時沒有說謊。
當然,客觀來說,隻揀部分事實陳述出來其實也是撒謊。
他抽出那張“許龍在電梯裡強行拖走柳婉瑩”的照片遞給王凡:“既然你下樓找了賓館服務員,那麼你也應該在監控裡看到了這個畫麵。”
王凡:“我看過。所以我就趕緊跑去五樓找他們了。”
陳書點點頭,收回照片。
從照片中來看,前麵兩人事前是否存在交易先置之不計,最後一刻柳婉瑩扒門的動作,明顯是在拒絕許龍的“遊戲邀請”。
即使是賣y的小姐,如果在交易的過程中明確表示了拒絕,嫖客還執意深入交流,結果還是可以將嫖客定為弓雖罪。
陳書:“你把在五樓消防樓梯發生的事情講一下。”
王凡:“我當時因為喝過酒有些興奮,站在門口指著那男的放了幾句狠話還打了對方幾拳,結果他主動要求賠償給錢,我看柳婉瑩也同意,所以我們就要了三萬塊。
那男的說自己身上隻有三千塊,剩餘的錢會在第二天早上九點以前送過來。後麵我就收了他三千塊錢,加了他微信,接著就和柳婉瑩回去六樓的房間了。”
陳書:“接著說”
王凡:“後來回到房間,柳婉瑩就沒提這事了。我看她沒說,我也就沒問。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就去上班了。”
“錢呢”
“我走的時候,把錢放在了賓館房間的桌子上。”
陳書沉吟了片刻,提出疑問:“昨天晚上柳婉瑩來派出所報警你知道嗎”
王凡搖了搖頭。
身為男朋友卻不知道女友報警的事情。
看來兩人感情已然破裂。
哎,弓雖案的女孩太慘了。
陳書遞過去一支煙:“這件事情你準備怎麼處理”
王凡一臉驚訝:“我處理我處理什麼啊”
隨即緊張兮兮地追問道:“這案子不會牽涉到我吧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這家夥還是人家男朋友嗎!
怎麼搞起來像是看戲的觀眾一樣!!
這才兩天的工夫就準備甩鍋了嗎!!!
李夢作為協辦民警很是專業,雖然此刻臉上寫滿了感歎號,但還是忍住沒有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