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好身高一米六五左右,體重還不過百,人可以說的上是很瘦了。
此時,她一下子跳到了自行車上,對於林建國來說,這點重量,也算不上是什麼。
方好見此時黑燈瞎火的,在一想到自己的腳,正在遭受著酷刑,想了想,直接一抬腳,就將自己的腳上穿著的鞋,給脫了下來。
然後,將兩隻鞋的鞋帶,給係在一起,省的再丟上一隻,那樣的話,她的鞋可就算是廢掉了。
然後,她又將剛剛係好的鞋帶子扯了扯,見她打的結足夠結實以後,這才將兩隻鞋遞給了林建國。
“給你,你把鞋放在車把手上,省的還得拎著,還怪重的。”
而且,這鞋底都不知道走過多少的路了,上麵泥沙什麼都有,萬一蹭在了衣服上,那多臟啊!
所以,放在車把手上,就是最正確的。
反正這黑燈瞎火的,也沒人能看到她光著腳,也不怕被人笑話。
其實,若是被人給看到了,方好也是毫不在乎的。
以前,她太奶奶還活著的時候,整天乾這個乾那個的,就怕哪裡做錯了,惹得鄰裡鄰居什麼的笑話她。
方好都是重來一輩子的人了,她覺得,這無論是做什麼,還都得是隨心所欲比較好,這個怕那個也怕的,累都累死了。
人就活這麼一次,當然除了她以外,她活了整整兩次。
當然是要過的舒服了啊!
整天怕這個笑話,怕那個笑話,將自己活成井底之蛙,累都要累死了。
反正,方好她是這樣覺得的。
自己自在了,比什麼都強。
嘿嘿。
林建國見狀,挑了挑眉。
他伸手,接過了方好遞過來的東西。
原本他心中,還隱隱有些疑惑,心想剛才下班的時候,方好手上也沒有拎著東西啊。
怎麼到了現在,會有東西遞給自己。
難不成是手提包?
方好今早出門上班的時候,確實是背了一個背包的。
結果,這東西一接到手裡的時候,林建國他人,就瞬間愣了愣。
反應了半天,才反應過來,他手上拎著的東西,是方好原本穿在腳上的鞋子。
林建國摸了摸鼻子,眼睛下意識的,就往方好的腳上瞅。
結果天太黑了,什麼都瞧不見。
然後他就立馬想到了,剛剛方好所說的,她今天穿的鞋子不合腳,所以腳很痛。
應該是因為這個,所以她才將鞋子,給脫下來的吧。
好在現如今,是夏末秋初的季節。
天氣還算不上太冷,而且方好今天,她腳上也穿了襪子,所以凍不到腳。
這樣的話,把鞋子給脫了,也能避免腳再受到折磨。
林建國接過鞋子以後,拿在手上掂了掂,他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明明方好的個頭,也不算矮,結果她所穿的鞋子,卻這麼的小。
拿在手上掂了掂,感覺還沒有他的巴掌大呢。
一想到這裡,林建國就有些心猿意馬了起來。
畢竟在他的腦子裡麵,方好可是連腳趾頭,都長得圓潤可愛的。
他平日裡在家的時候,最喜歡的,就是沒事兒的時候,捏一捏方好的腳丫子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