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看著時間剛剛好,就問宋母道:“媽,你現在身體不好,需要養養,要不你搬到我家裡住吧!那麼大個房子就我一個人,都無聊的很。
回去住的話,我那小侄子,要是還是又是哭又是鬨的,我可不信你真的不管,你要是走了,大哥大嫂沒有人幫,我就不信他們還是能躺的下去。”
其實常寧一點都不無聊,他儲物符裡有平板,裡麵電視小說下了一堆,平時沒有事情的時候就打發時間。
他這麼說也是怕宋母下意識的拒絕。
宋母要是來了,宋父還會遠了?
宋母下意識的想要反駁,但是老三說的有道理,難道自己還要回去,伺候老大一家子?
不過,宋母擔心的是:“我們現在這房子要是我們搬走了,就徹底是老大家的了,到時候要讓他們拿出來也不容易。
本來這個房子你和老大一半的,工作沒有花我們的錢,要是房子都沒有你的份,這對你也太不公平了。
還有你四妹,我要是搬過來,我也不可能把她扔在哪裡不管了,也不可能把她帶到你屋子裡住,這個事情過兩年再說吧!”
要想有辦法也有辦法,那就是賣了,不過宋母不想做的那麼絕,要是賣了不說老大隻是臨時工,沒有辦法分房。
而且不說老大兩口子,就是自己親孫子也不能讓他那麼小沒有地方住。
而且還有四丫頭還沒有結婚,自己要是搬過來,宋父倒是可以跟著一起來,但是也沒有哥哥養妹妹的道理,宋母也不可能把四丫頭扔在家裡,讓她給老大家的當牛做馬。
雖然四丫頭聰明,但是那個時候不是聰明就能解決問題的。
常寧聽見這話,就覺得確實有點不方便,但是:“媽我不要那個房子,我自己就有,而且我工資也不少了,不過那個房子的一半還不如給二姐和四妹吧?
不管以後大哥是給房還是給錢,都可以,以後二姐和四妹要是有個事情和變故,這個房子或者錢也算是她們的倚仗。”
本來常寧對那房子沒有什麼興趣,他以後會賺錢,哪裡會惦記宋母宋父的東西。
但是要他便宜老大,他也不想,便宜老大,還不如便宜二姐四妹,原身還是被二姐帶大的。
雖然現在的房子不值錢,但是以後就值錢了。
關鍵還是常寧覺得還是要有個自己窩,哪怕很小很小,都是一處後路。
至於讓宋母搬家確實要等四妹找到工作,把房子分了才好搬。
要是不分房就搬,他那個大嫂怕是覺得房子就是她的了,老大上班還沒有什麼空為難四妹。
但是要是大嫂覺得四妹白住她的房子,要四妹幫忙帶孩子做家務,怎麼辦?
常寧確實考慮的不如宋母周到,因此現在也不提把宋母帶回自己家裡的話了,確實不是時候。
“我和你爸商量一下,不過老三你真的決定了給你二姐和四妹?”
宋母其實也不算是開明的父母,在她看來女兒始終是要嫁人的,嫁了人就是彆人家的人了,給了女兒就是等於給了女兒的婆家。
宋母自己嫁了就帶了兩件衣服和幾斤糧食,衣服還是她自己準備的嫁妝,糧食是她媽給的,其實這嫁妝算不錯了,那個時候糧食多值錢,比現在都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