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求仙
還有諸如飛花摘葉做暗器,將內力灌入兵器這樣的進階用法,基本也沒多少效果,主要是,內力隻能在體內起作用,最多就是教彆人的時候傳到彆人體內,樹枝樹葉石子刀劍這些東西,似乎不是內力的“導體”,內力放出去就消散殆儘。
羅星在軍營裡也練了弓箭,水平一般般,主要是,一般人也不能隨時背個弓——就像穿越前平民不能持有槍械一樣,當然,山野鄉民去打獵,可以自製弓弩,但也不能明目張膽拿出去讓官府的人看見……
當然,百姓私自製作和收藏盔甲,問題就嚴重了……
不過,簡單單的輕盔甲的防護作用,和內力的防護作用相差不多,習武之人不用為了一點防護效果就穿上影響發揮的盔甲。
力無法離開身體,羅星也順路練了一手指哪打哪的暗器手法,五十步內,甩出去的石子都能擊中目標,誤差在兩厘米之內,這也算是趕路過程中的休閒娛樂了。
還有個有趣的玩法——內力熱包子。
就是有那麼幾次,羅星隻顧著練習輕功,跑太快,走到了兩個集鎮之間的野地,隻能露宿荒野,身上帶的乾糧和包子都涼透了,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生火的工具,羅星嘗試鑽木起火,搓斷了兩根拇指粗細的木頭之後憤而放棄,忽然發覺手掌很熱,於是乾脆發動內力集中在手上,將冷冰冰的包子焐熱,吃了幾口,口感居然還不差……
吃完包子,羅星忽然想起,武俠小說裡似乎就有“烈焰掌”“燃木刀法”之類的功夫,那是能把內力發出去的高級功法,不過,自己的內力最多隻能焐熱包子,看來,還得繼續打坐,便在野地打起坐來,一直到天亮,倒也省得夜裡睡著了著涼。
從那之後,羅星嘗試著用運功打坐代替睡覺,漸漸地發覺,這麼做好處多多,乾脆都不住旅店,省了不少錢……
到了一處集鎮,羅星還意外地“買”到了兩顆神奇的“打火石”,小販口口聲聲說這是仙人之物,羅星也知道無非是銷售話術,一番討價還價,還是沒舍得買,結果轉了一圈,小販被幾個地痞無賴盯上,差點死在集鎮外的樹林裡,正好被羅星救下,小販感激不已,便把打火石送給了羅星。
打發了地痞,又帶著小販到了幾十裡外,羅星才又獨自上路。
一路省吃儉用,準確的說是儉用,畢竟習武之人的肚子不能餓著,遇到了野物,自然是飛石子伺候,然後用最簡單烹飪方式——火烤,就算解決了優質蛋白質的來源。
說起來,古代受限於生產力,很多地方都是地廣人稀,荒野之中危險不少,但對於掌握了內力武功的人來說,就是像是後院的菜園子……
慢慢的,羅星走出了龍澤縣北部,進入了下一個縣府——安平縣管轄的區域。
安平縣邊比龍澤縣更加富裕,甚至讓羅星感覺,這裡就像影視劇裡常見的盛世景象,如同行走在江南繁華之地一般。
如果說龍澤縣邊野鄉小洪村像是剛進入農耕時代的原始社會,那麼,邊野鄉和清河城甚至有些奴隸製時代向封建製時代過渡的影子,到了龍澤縣,才有了點秦漢以後的帝製國家普通縣城的模樣,到了安平縣,就像是到了唐宋時期的繁華小城,雖然不及唐宋都城,但也絕對是小富以上。
到了比龍澤縣更加氣派的安平縣府,羅星很快就找到了幾個賺錢的短工,憑著一身的武藝,甚至還有幾個富戶想招攬他做長期的護院武師,可惜羅星心不在此,隻想早些賺夠盤纏繼續趕路,都給拒絕了。
最好的活兒,自然是鏢師。
當然,在這個時代,信息溝通不便,人與人之間的信用也是建立在熟人社交圈,連國法都不一定完全靠得住,所以,一個沒什麼名氣的鏢師,一般人也不敢雇傭,尤其是送信或者送包裹什麼的,送人,那也看情況,有錢人可以雇多一點的人手,單個的鏢師,需要闖出自己的名氣才有活兒找上門。
最簡單的,自然就是挑戰本地的高手,好讓那些有需求的有錢人知道自己的本事,不過,單槍匹馬終歸不如抱團,所以,獨行鏢師掙錢,也就是比那些乾苦力打短工的高一些,不是一門太賺錢的營生。
不過,羅星也不在乎那點錢,夠路上的盤纏就行,所以,價格低一點也接了。
結果,第一個接到的護鏢就是押送一個犯人。
準確的說,是一個私奔後殺人的死囚。
大致的案情是,這個男子帶著同鄉青梅竹馬的女子私奔到了兩縣交界處的某個山村,本來想著躲起來過日子,都已經過了好幾年日子,後來發現女子不能生育,外加生活拮據,生活中起了爭執,男子一怒之下殺了女子,被村中人告發,抓到縣府。
這事原本應該是官差的事情,實際上縣令已經判了,隻不過,執行有些特殊——鄉裡人知曉此事,當事人家族集體發來簽字請願書,懇求縣令將犯人發歸家鄉宗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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