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許文海就被當地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詐騙他人錢財、拐賣婦女兒童等罪行公訴到了當地人民法院,下午開的庭。我、安明珊、安大叔、劉善、劉薇、林局長等等都來參加這次庭審。其中,安大叔和安明珊是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的,證明許文海涉嫌拐賣兒童。
最終,被告人許文海,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拐賣婦女兒童罪等,罪名成立,證據確鑿,社會危害極大。依據《刑法》第三百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判決如下:判處許文海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違法所得及個人全部財產,共計五十萬!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接著,法槌一落。
而他那腿經查實是他自己搞的,不是他人所為,劉善也是走路,確實沒有開車,所以他控告劉善用車撞他的情況不屬實,法庭予以駁回。後來他表示服從判決,沒有提起上訴。
出了法院,我看見大家都笑了,笑害人的邪教成員終於得到了法律公正的審判。但我卻笑不出來,因為我清楚,他自稱自己是“神靈教”,這隻是一個幌子。許文海正是用這個幌子來掩蓋自己真正加入的“教會”。
林局長和劉善他們各自回各自的崗位上了,我和安齊民還有安明珊回到了我的店裡。
一回到店裡,安齊民當著我的麵給他閨女又是道歉保證又是自責懺悔的,還要給他閨女下跪!
安明珊看到他這樣,氣得咬牙指著他,說:“要跪就跪!不跪就給我滾!少在這裡裝模作樣!”聲音還是很小,但聽得出很生氣。
我搖了搖頭,說:“恐怕……你受不起啊……”
見她這樣,安齊民竟然“撲通”一下,真給他閨女跪下了!同時,安明珊的情緒稍微放鬆下來了。看著這些,我忍不住想給他們拍照留念,但還是忍住了。
突然,天上一道雷電降下來,劈到了門口!而安明珊就站在門口,雷正好劈在她後麵,差點就劈到她身上了。看來老天還是公平的,給了她一個改過的機會。她嚇得一下子就跪下了,跪在她父親麵前,還來了一個磕頭謝罪!然後就趴在了地上。可隻有我和她看到了天上的雷電,安齊民看到的隻有安明珊一下子跪下又磕頭,頓時嚇得癱坐在了地上。我意識到這是安明珊對她父親的不孝,天在製裁她,便過去把安齊民扶了起來,放到椅子上坐好。
突然,我又想起一件事,急忙到房間裡拿出一個醫藥箱。我從裡麵拿出一隻抽血用的針管、一瓶酒精、幾根棉棒、一條止血帶。出來後,看到安明珊已經醒了,被她父親扶起來,坐在椅子上了,額頭上還有淤青,看來是剛才那一下勁用大了。
我說:“我說你受不起吧。安明珊,伸手!”然後我也沒管她,直接把她右手的袖子往上捋起至動脈,把止血帶綁好,然後草草塗了些酒精,在她的右臂動脈血管上方抽了一管血,接著用一根棉棒按住她的傷口,說:“按五分鐘!”然後我用那一管血和藥箱裡的幾管藥液混合,再用水稀釋後接著說:“鬆開,我要給你打針。”
安明珊說:“彆,我最害怕打針了,疼。”
我說:“這是給你恢複聲音的藥,一針見效。你想一輩子讓人家隻聽到你那小聲音嗎不想,那就聽話!再說了,反正剛才已經來過一回了,再來一回也無妨。聽話,咬咬牙,一下就過去了。”安齊民剛想說什麼就被我打斷了。
我說:“現在誰都彆說話,安靜!”然後用一隻針管按劑量抽取了剛才配置的藥血混合物,紮在安明珊剛剛按壓好的傷口上,她疼得一下子掙紮起來,但被我按著,動也不能動。
打完之後,我把止血帶鬆開,說:“好了。有什麼感覺嗎?”
她說:“沒有……好像……有點……想……哇……”隨著“哇……”的一聲,安明珊的腳下出現了一大片的嘔吐物。我忍著惡心,找到一隻一次性口罩和一對一次性手套戴上,然後蹲在這一灘嘔吐物旁邊,用鑷子在裡邊找東西,像個法醫一樣。我忽然想起了什麼,說:“那個,洗手間在那邊兒,自己去哈!”說著指了指樓梯旁,接著又找了起來。終於,在我快要蹲麻的時候,終於找到了一個隻有螞蟻般大小的小卡片。這隻鑷子有磁力,所以一下子就把它吸出來了。
我把它小心翼翼地用鑷子夾起來放在桌上,說:“找到了。安明珊,出來說幾句話。”
接著,我小跑上二樓房間裡拿出一台筆記本(電腦)和專用的讀卡器下樓,說:“安大叔,閨女我可給您找到了。安大叔,你們好好兒聊兒,培養一下感情。你們聊吧,我還有工作,什麼都不知道。”然後,我就打開電腦,坐到櫃台後麵開始了工作。
安齊民說:“謝謝,謝謝!安安,快來,謝謝恩人!”安明珊剛出來,過去扶她爸,就被他一把拉著在我麵前一起跪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