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紙灰和碗處理乾淨之後就回到房間了。我躺在床上,回憶起當時安明珊說的話,很是感動。我沒想到她自己不打扮是為了省下那些買首飾和化妝品的錢。其實我知道,她所謂的中醫保養其實是她自己參考《黃帝內經》來保養的,而且也是半懂不懂,所以根本沒用。我想應該知道,即使她買了化妝品和首飾,我也不會怪她。畢竟,我不能讓彆人說我窮酸,窮到連個首飾都買不起。這是麵子問題,不得不重視。
第二天,二月十三,隨益居。
一大早,安明珊就做好早飯在樓下叫我了。我穿好衣服,從我的口袋裡掉出了一封信和一本證件。證件上是安明珊,其他的不變,職務變成了調查員。我又看了看信,信裡要我把她當成一個調查員,還要教會她如何用槍,畫符與用符!因為她是處長助理的事隻有局長、理事會理事長等高層人員知道,而每次都是我亮出身份,所以其他靈異局成員還不知道安明珊是處長助理的事,隻是知道有這麼個人。而且安明珊看起來文文弱弱的,不學點東西的話,到時候怕要自身難保了。畢竟,在這個以實力論英雄的靈異局裡,沒有一技之長,根本待不下去。
我下樓把這件事告訴了安明珊,她也沒說什麼,隻是點了點頭。我們吃過飯後,我把安明珊的證件換了,原來的交還給了局長。我還把她帶到了靈異局的訓練場,手把手地教她用手槍和手銬。而畫符的事,我在那五個月裡也給她講過,她也畫過一些符。但因為當時沒有發生過任何靈異事件,所以沒有細細鑽研。所以,我隻能把安明珊帶到靈異局的訓練場進行打靶特訓。
靈異局的訓練場設在其附近的一片空曠場地,裝備齊全,而且進出都查得很嚴,所以我很放心這裡。
三天後,二月十六,上午八點半,靈異局局長辦公室。
局長說:“安安哪,書誠教你教得如何?”
安明珊說:“現在基本會了。”
我說:“安安最後一次訓練的結果是:十槍有三槍八環,五槍九環,兩槍十環。”
局長說:“真的?”
我說:“當然了,我可是如實記錄的。況且也不看看是誰教的。隻是我真的沒想到安安射擊的天份這麼高,幾天時間就掌握了射擊技巧,我都有點兒自愧不如了。局長,你看,我帶的兵可不像某些人說的一樣一無是處,是吧?”
局長說:“你還知道(自己)不如人家啊,我以為你不知道呢。行了,你們現在就出發!”
我說:“我們就這樣出發?”
局長說:“不然呢,你想怎樣?”
我說:“我們倆可是去送命,不是去玩兒,所以嘛……”
局長說:“你的意思是……”
我指了指安明珊,安明珊說:“指我乾什麼,我怎麼了?”
我說:“局長,那個……”邊說還邊搓手,一臉“你懂的”的樣子。
局長拿出一把九二式(半自動)手槍,說:“早給你準備好了。拿去!以後這就是你的配槍了。”
我說:“還有……”
局長又拿出三個彈夾,說:“三個彈夾,都是滿的。”
我說:“還有……”
安明珊急了,說:“槍和子彈都有了,你彆太得寸進尺!”
我說:“持槍證,持槍證啊!當初(我去)臥底時持槍證上交了,而且安安還沒有持槍證呢。要是我們沒有持槍證,到時候讓人家當罪犯給抓了,看你怎麼辦!”
局長說:“那好,我聯係一下那邊,等我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