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點半,堯都區公安分局。
警察通知家屬,安明珊、我爸、我哥來了。因為我媽要照顧宋宋琳琳,所以沒來。我在電話裡特彆強調讓安明珊給我帶一套像樣的衣褲,因為我受夠了身上的異味和這副狼狽不堪的樣子。
幾分鐘之後,他們終於來了。
他們來了之後,我一把搶過安明珊手中的衣物跑到一間審訊室裡開始換了起來。幾分鐘後,我換好衣服,抱著舊衣服出來了。
出來後,我說:“安安,把這堆衣服丟掉!”安明珊瞪了我一眼,沒說話。
我沒辦法,小跑到她跟前,小聲說:“我的小姑奶奶,給我點兒麵子好不好,求你了。”
安明珊說:“好,我幫你。不過,你要怎麼謝我呢?”
我說:“先欠著,以後再說。”
安明珊說:“每次都這樣。”說完,接過我手裡的舊衣服離開了。
她離開後,我敬了一個禮,說:“什麼情況?”
警察甲說:“你的身份我們已經證實了,但還是想你做一個詳細的筆錄。還有,請你把手銬打開可以嗎?”我把鑰匙丟給他,說:“打開後還我。”說完就和一名警察來到了審訊室。
他們審我審了很久,還把我那舊衣服又翻了出來,證明衣服上的殘留物和鐵軌上的一致,檢查了我的證件,這才肯放我走。我走之前,他們把手銬洗乾淨,連同鑰匙一起還給了我,之後,我和他們一起回到了我哥家。
我們進了門,安明珊就把我拉進了房間,關上門,對我說:“你什麼情況,知道我們接到警察的電話之後有多擔心你嗎?”
我說:“你查到什麼了嗎?”
安明珊說:“那個孩子是因為她父母背叛了‘教會’,這是對他們的‘警告’。聽我一回,退出吧,你鬥不過他們的。”
我說:“你怎麼又這樣了?”
安明珊說:“你不了解他們,我了解。我十六歲就進了‘教會’,學習的東西也是‘教會’的人教的,可以說是在‘教會’裡學習長大的。我當年不懂事,有一次偷偷看了被稱為‘大祭司’的電腦裡的一些文件,可當時不懂。後來識字之後,我就憑著記憶把這些寫了出來。”
我聽完她說的,倍感震驚,說:“那你當時見過劉剛嗎?就是那個被‘教主’做掉的年輕人?”
安明珊說:“見過。當時你也在場。”
我突然情緒失控了,朝她嚷道:“不是這次,是這次之前!你到底見過他沒有,見過沒有?你說啊!”說著,還不停地搖著她。
安明珊把我按著坐在床上,說:“你冷靜一點!如果我沒記錯,在那之前我隻見過他幾次,每次都是碰巧看到的。隻有一次……”
我說:“怎麼了?”
安明珊支支吾吾的,就是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