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你到底想怎樣?”
莫坤說:“明天早上九點半,xx酒店有個初中同學聚會,我好心告訴你一聲。來不來,隨便你!”
我說:“明天,我保證,如約而至!”
莫坤說:“好啊,最好把那個女孩也帶來讓哥幾個認識一下。”
我說:“我說過了,你休想!”說完後就離開了。
我回到我哥家,安明珊就小跑到我麵前,說:“你去乾什麼了?”
我說:“?沒什麼。”
安明珊說:“不對,從你的眼神中我看得出你發過火。還有,你的衣服怎麼這麼臟?你跟人打架了?”
我說:“沒有,摔的。你去接待大家吧,我有新情況要去彙報。”安明珊還要說什麼,但被我製止了。
可是我剛要出門,沒想到莫坤突然殺了個回馬槍!他進了門,和在場的人都談得來,甚至連安明珊都不例外,隻有我看他不順眼。
接著,我出了門,出去的時候還瞪了他一眼。
讀者對對碰。
問:作者先生,你如何看待相對與絕對?
答:兩個有比較關係的事物叫相對。像有有上就有下、有前就有後、有光明就有黑暗等等。即沒有一個相對參考的事物,就無法判斷另一個事物。像數字0,被稱為一切(正)數值的開始,比其他數值小;但與1、2等負數相比,0就顯得大了。而永恒無限的事物就是絕對。像時間,永恒存在,且隻會向前,不會向後,這就是絕對。當然,世上隻有相對,沒有絕對,這本身就是一個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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