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中午,電話來了,還是安明珊的手機。
對方說:“限你半個小時內一個人帶錢趕到光明鋼鐵廠領人,少一分,後果自負!”
光明鋼鐵廠是個廢棄的廠房,在東城區邊界上,印證了我的想法。
安明珊說:“半個小時,那麼遠,怎麼可能!”
對方說:“你一定有辦法!”
安明珊說:“那些錢那麼重,我一個弱女子可搬不動。”
對方說:“我不管,你一定要給我把錢帶來,一個子兒都不能少!記住,一個人來!”說完就掛電話了。
我知道,對方是有恃無恐才敢暴露自己的位置,並且說這麼長時間。
安明珊說:“怎麼辦?”
我說:“還能怎麼辦,去吧。這樣,你找薇薇借輛車,帶上錢,單刀赴鴻門。”
安明珊說:“那你呢?”
我說:“我嘛……悄悄跟著去,給你打掩護。”
安明珊說:“就你那二十發子彈,行嗎?彆到時候子彈打光了讓我救你。”
我說:“放心,永遠不會有那種情況,永遠不會。要知道,當年我可是靠一把匕首端掉了一個犯罪組織!二十發子彈,已經算是奢侈品了,知足吧你就。”
安明珊說:“行,我去。”說完,她就去了劉善家,管劉薇借了輛車,保時捷。
吃了午飯,我和她一起去了。她不但帶了錢,還把那把匕首也帶了。在路上,我們倆商量了一下,要是這次能救到陳穎如並且活著回去(的話),我們一定要買輛車,(就算不是汽車)摩托車也行。畢竟,不能老向他們借車。
終於,快到目的地的時候,安明珊把我扔了下去,車外是一片草叢。沒辦法,我隻能徒步去了。
另一邊,安明珊到了地方下車,兩手各提一袋錢。這裡是座廢廠,門窗全拆了,裡麵的東西都被搬空了。她向(工廠)裡麵緩緩走去,隱約感到周圍有不少的槍指著她。但她知道,自己沒有後援,隻能靠自己(本人)和那把匕首。我能不能靠得住還是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