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以後。
還沒等陳曉晨把氣喘勻,陳媽就迫不及待地開始整理今天的收獲。
先是穿上貂皮大衣,對著鏡子看了又看,頭上都出汗了卻依舊不想脫下來。
隨後又拿出自己的新首飾反複欣賞。
看著老媽高興得像個孩子一樣,滿臉都是笑意。
陳曉晨覺得花再多的錢都是值得的。
他自己這邊,也終於是用新買的手表,換下了手上那塊50元高仿。
他並沒有丟棄那塊高仿表,而是裝進新表的盒子,收了起來。
下午剩餘的時間裡,陳媽都沉浸在快樂和滿足之中。
等到晚上陳爸回來,陳媽又是一番獻寶似的展示。
拿出給陳爸買的東西讓他試試。
先試了衣服,又看了腰帶,最後還把手表戴上看了看。
陳爸也很喜歡屬於自己的那一塊手表。
一家人輕鬆又愉快的度過了這個夜晚。
陳家三口人也在這一晚做出決定,不再隱瞞中獎的事情。
不過對外隻說是到手了五十多萬的獎金。
這個金額是一家人經過深思熟慮以後定下來的。
五十多萬,買了車,再換個房基本也就不剩什麼了,誰也不用惦記,也不怕有人起壞心思。
不是陳家人非要炫耀,而是又是車又是房的,早晚是要瞞不住的。
接下來的幾天,一家人都過的十分舒心。
手裡有錢的生活,輕鬆又愜意。
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好像都變少了,三口人相處起來更加和諧,每天都充滿了歡聲笑語。
這天,於樂和秦猛給陳曉晨打了個電話,打的是陳曉晨的手機。
自從有了彩票的事做借口,陳曉晨的手機也不用藏著掖著了,陳爸和陳媽都存了他的手機號。
這倆人打電話來是要約陳曉晨一起去學吉他。
事情是於樂張羅的,秦猛屬於陪著一起學著玩,這種集體活動,兩個人自然不會丟下陳曉晨。
學吉他這件事,上輩子也發生過。
同樣的時間點,同樣的三個人。
不僅跑去學了一段時間的吉他,還一人買了一把。
最後堅持下來的隻有陳曉晨一個,另外兩個人基本都是三分鐘熱度。
學了幾天,興奮勁兒一過,就開始三天打魚兩天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