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妮:……這麼自戀的嗎?這番話連楓這個唯一的八級單身獸人都沒說過哎,你一個六級的紅隼居然敢這麼說,是誰給你的勇氣?
曜把頭靠過來小聲的問林妮:“林,你喜歡花環嗎?”
林妮笑了笑:“看著還是挺好看的。”
落對林妮說:“等我成為林的伴侶後,我天天給你做。”
白又說:“天天做花環,你的伴侶就等著餓死吧!”
阿和插話說:“林可以多找幾個伴侶的,落負責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負責去打獵,我打獵可厲害了!”
林妮隻能尷尬地笑了笑,雖然這些雄人都長得挺好看的,可是她真不想再找啊!!!
這時旁邊的曜突然遞了一個花環到林妮眼前,微笑對她說:“林,我剛做的,你看喜歡嗎?”
林妮接過來看,這個花環是用淺色係的鮮花做的,還挺漂亮的,比落做的那個顏色跳脫大紅大黃的更好看。
曜見她認真打量的樣子,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第一次做,可能還做得不是很好,以後一定做得更漂亮。”
林妮笑著把花環放回曜的手裡:“這個就很漂亮了,你幫我戴上吧!”
曜把花環戴在林妮頭上,林妮抬起頭問他:“怎麼樣,我好看嗎?”
篝火的紅光映照在林妮巴掌大的小臉上,像是給她的臉上了胭脂般紅潤,曜看著林妮眼中的自己,忍不住低頭在她的額頭上輕吻了一下:“好看得不得了!”
這時晚會現場突然響起了一陣喧鬨,然後隻聽一個雌人在那大聲的說:“聽說今天晚上的篝火晚會除了我們隼獸部落,還有從重巒疊嶂的虎獸部落也來了一個小雌人,你不給我們來唱一個嗎?”
然後大家紛紛起哄:“來一個!來一個!”
連和林妮同一堆篝火的雄人們都打著拍子說:“林,來一個,來一個!”
林妮有點不好意思,怎麼又要她唱歌?她總不能又唱《兩隻老虎》吧?話說她一時想不起來有什麼關於小鳥的歌啊,而且她不會唱粵語歌,她唱華語歌大家也聽不懂啊!但是氣氛都到這裡了,如果她不唱的話好像太掃興了,也有點丟虎獸部落的臉,人家這麼虎的一個部落呢!
白拉著林妮的手站了起來,小聲說:“我知道林唱歌最好聽了,你就隨便唱一個,把那些雌人壓下去。”
大家見他們站起來,都一陣歡呼,然後就靜了下來,都等著她唱呢。
林妮深吸一口氣,今天的氛圍這麼好,那她就唱一首高興一些的吧。她先對大家鞠了一躬,說:“大家好,我是來自虎獸部落的林,我今天給大家唱一首,”她想了一下,要找副歌多的,歌詞少的,還要開心的,就這個了,大張偉的“陽光彩虹小白—虎。”
原本還有小聲說話的聲音呢,聽到林妮的話大家就完全靜了下來,唱的歌還有名字,還是如此好聽的名字,大家不由得十分期待。
林妮開始唱《陽光彩虹小白馬》,不過她惡搞了一下,要把小白馬變成小白虎:“生活是笑話,彆哭著聽它,彆在意梗垮,不樂是你傻。心要你哄它,一切會好噠,一切都來吧,天地隨你耍。你是內內個內內內個內個內內,內內個內內內個內個內內,陽光彩虹小白虎滴滴噠滴滴噠!你是內內個內內內個內個內內,內內個內內內個內個內內,陽光彩虹小白虎~!你是最強噠最棒噠最亮噠最發光噠攔不住你發芽,你是最好噠最俏噠最妙噠最驕傲噠,儘情的盛開吧!你就是最強噠最棒噠最亮噠最發光噠,心需要你哄它,你是最好噠最俏噠最妙噠最驕傲噠,陽光彩虹小白虎!”
林妮自己唱著也覺得心情愉悅起來,失去了楓之後,她第一次覺得心情如此輕鬆,對,生活就是笑話,她要開心地過,天地隨她玩耍。林妮拍著手,笑著看白,她在對自己說,也是對白說:你是最棒的!
鷹獸部落的獸人不愧是經常唱歌的,等她唱第二段時,大家就能跟著她一起內內個內內了。
林妮一曲唱完,又對大家鞠了一躬,就重新坐了下來。整個部落的歡呼聲震天,顯然這首歌把大家都征服了,口哨聲此起彼服。
林妮坐下後白把林妮抱進懷裡用力地親吻了她的唇:“林,你唱得真好聽!我就知道你最喜歡的是我!我在你心裡就是最強噠!最棒噠!”
林妮笑著看他:真傻!人家隻是歌詞這樣寫而已!
林妮自己隻是隨便唱唱,但是她不知道她頭戴花環,站在篝火堆前拍著手對著白唱歌的樣子讓多少人羨慕妒忌恨,所有看到她這個樣子的雄人心裡都對白妒忌得要死,不管是單身獸還是已經結了侶的雄人。
鷹獸部落的獸人歡呼過後都站了起來,大家開始手拉著手跳舞。林妮剛唱完還沒回過神,就被迫和大家一起拉著手開始跳舞了。他們跳的是求偶舞,與鷲獸部落那邊的舞蹈有點像,不過動作沒有那麼出格和猥瑣,這樣跳起來倒是感覺很不一樣。大家跳著舞,又唱起了讚美獸神的歌謠,唱著歌跳了二十分鐘舞,大家又重新坐下來了。
落等林妮一坐下來就走到她跟前說:“林,請你接受我做你的伴侶吧!”
走過了這麼多的部落,林妮不得不承認,六級的單身獸已經算是很不錯的了,七級的單身獸更是天之驕子,八級的目前真的隻見過楓一個,九級的倒是有兩個,就是玄和靈。但是她無法接受一個才認識半天的人成為自己的伴侶(除了曜是被他的美色所誘惑抱著一夜情的想法和他在一起的以外,她的其他伴侶都是相處了很久才在一起的。還有楓這個例外,可以說是一見就心動的男人,隻認識了兩天就在一起了,然後很明顯這種“閃婚”,會令婚後因為不熟悉而出現各種問題,然後一直在磨合中,從秋季到冬季才磨合好了。所以說“閃婚”是不可取的,不熟悉的兩個人,即便是睡過了,相處起來還是會尷尬的!這是林妮一個“閃婚”過的人帶給讀者們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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