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大海震驚地看著用手銬銬著他們的人。
這七八個公安這麼一股腦的衝出來,於知秋和於知冬哪裡見過這等陣仗,嚇得眼淚都出來了。
於母更是一臉慘白,反而最冷靜的是於父和於知夏。
“我們沒有偷東西也不是拍花子,你們抓錯人了。”
“我親眼看到你這女人下藥弄暈了那個男同誌,然後搶走了他身上的錢財,你敢說不是你?”
原來跟著他們的人是警察,還以為是一般的小混混呢。
然後於知夏就道:
“我隻是拿回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我沒有偷。”
多餘那15頂多算搶,不算偷!!
這解釋根本就沒人信。
鄧林成發現了這麼大一個案子,加上還有人證,他迫不及待的要立功呢。
“撒謊,她還偷了我的表,她肯定是小偷,公安,我的表六百多塊錢呢,是我未婚夫家裡給我的訂婚禮物,你們快把這個賊娃子抓走,嚴刑拷打,看她還偷了誰的東西。”
鄧林成是個會看人下菜的,訂婚禮物六百多,非富則貴。
又看這幾人穿戴,他馬上換了語氣。
“這位同誌的話我們會記錄在案,還請這位女同誌和我們一起去一趟公安局錄口供,隻要確定是你的東西,我們一定會儘快將贓物物歸原主。”
“我爸從小就教我軍民合作,我跟你們去。”
不僅她去,她還喊上了另外三個人。
於知夏就發現那個最瘦小的男子這會兒捂著心口臉色蒼白,瞧著就要倒下去似的。
可是聽到同伴喊他,他硬是擠出了個笑容跟著去。
於知夏如今自身難保,被這“大銀鏈子”銬上浩浩蕩蕩的去了公安局。
真是活久見啊。
還真沒想到會在省城鬨這麼一出。
於家人都是以於大海為主,於大海這會兒是挺憤怒的,但被人銬著這會兒也沒有彆的法子。
等到一行人到了公安局後,局長出來了:
“分開審訊,一定要審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
鄧林成破了這麼大的案子,正幻想著一定能得到上頭的嘉獎,從此再也不會有人說他是靠著關係爬上來的了。
聽到這話,趕緊讓人將他們帶走。
“大家好好審,不聽話就好好招呼,今天必須審清楚他們還有多少贓款還有多少同謀!”
招呼?
這個時候的招呼就是動刑!
哭泣的小三和小四讓於大海這會兒的怒火到達了。
敢動刑?活劈了他們!
“他們兩個沒成年,按照華夏法律,你們不能在沒有家長的陪同下審他們。
還有,你們要審我們之前是不是應該調查一下我們的底子,打電話到我們的單位、地方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