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焱’、‘瓊光’:“”
他們已經習慣林爾言語間不把自己當成傳奇的離譜操作了。
可能是平時演習慣了吧
‘瓊光’解釋道:“這種情況,一般都是讓他們給一些買命錢。”
“或者直接就是幫我們打工‘挖礦’,進行後續的收益分成。”
林爾一聽,頓覺還得是成名已久的傳奇。
經驗就是豐富!
“那就這麼處理吧。”
他轉頭對著豪勝隊的人道:“你們同意嗎?”
對於林爾的提議,豪勝五人並沒有很意外。
這屬於常規操作,或者說,約定俗成的操作。
以麵前這三人的實力,必然是要前往新世界的。
尤其是那個背鍋的,簡直深不可測!
哪怕隊伍中的感知係夜櫻探查了半天,也隻探查出一個“故意”漏出的二階和點魅力值。
除了這兩個假屬性,其他的東西不是???,也沒有什麼參考意義。
所以他們才那麼淡定,因為對方不太可能選擇送他們回家。
反而是那種與他們實力相當的,他們才需要擔心是不是隻能拿一個保底獎勵。
打敗他們的人實力越強,他們越心安。
難得進秘境一趟,不撈一波回去,隻拿個幾萬積分的安慰獎,有什麼意思?
這不跟進了金礦,卻啥也沒撈著就出去了一個德行嗎?
“可以,隻是你想要簽訂什麼類型的契約?”
豪勝慎重問道。
“簽訂什麼類型的契約?有什麼說法嗎?”
林爾納悶了。
‘冰焱’解釋道:“黑吃黑這種操作,雖然是約定俗成。”
“但是其中的門道有點複雜,水比較深。”
於是,他詳細的給林爾解釋起了一些案例
有關於契約“仙人跳”這種事情,在義務教育中其實都多有普及。
電視上也會經常播報有關防詐騙的小知識。
以及遇到了類似情況,作為敗方應該如何正當維護自己的權益。
因為這是勝利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對敗方也很有利。
比較諷刺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確實是“雙贏”。
比如敗方,一次性花一定的積分,買命這種操作。
事實上,因為這麼乾的人太多。
為了定價合理,甚至還有人根據不同人的實力水平,給每個人的‘命’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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