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霹靂,洪霞整個人都傻了,“你,你結婚了?”
“是啊。我都快三十了,能沒結婚嗎?”
楊小南:這下好玩了吧。真是人才。
“你!大騙子,送我回去!”
“彆鬨,我騙你啥了。你從來也沒問過我呀。”蔡國華一隻手把她撈進懷裡(兩個臭哄哄的身體拱一起,楊小南給熏得犯暈。為什麼沒附身之人的五感,卻有外界的嗅覺)。
男人說道:“聽話,去那邊住著每天也能見到我。安安生生把孩子生下來。”
蔡國華觀察著她的臉色,緊接說:“難道你忍心就這樣跟我分開?咱們剛好上呢,我才舍不得。”
楊小南:洪霞心裡也是想著舍不得。嗐。
三天後,楊小南徹底明白蔡國慶打著啥主意了。
他的這位表哥,是個老光棍,小兒麻痹症患者,三十好幾了還沒娶著老婆。他給表哥送水靈靈的老婆來了。
當天晚上,洪霞就被急吼吼的老光棍睡了,還因反抗被打了兩巴掌。吼她:他都把你半賣半送給我了,你做啥春秋大夢呢!
果然,整整一個月都沒見到蔡國華過來。不是說好的舍不得嗎?
三十天,三十個傍晚與天明的等待和失望,洪霞不知不覺已然認命。畢竟肚子裡的孩子都五個多月了,現在的男人再差,臉上也沒長紫斑啊。不站起來走路,看著就是個正常人。
這家人姓陸,沒要求她打胎,跟她說的是養個孩子又不是養不起。
又過了一個月,洪霞好像已經習慣高強度的勞作。陸家是菜農,她每天起早貪黑地收菜洗菜,不敢有半句怨言。
陸家人不餓著她,也不虐待她,除了手裡不過錢,看著正正常常一家人。
身為家裡的老幺,洪霞從小沒乾過多少活,卻犯賤跑到幾百裡外的地方來當苦力,能跑都不跑。
彆人不知道圖什麼,但是楊小南知道。她氣性大,寧願在這裡吃苦也不願回去丟人。
是的,她怕丟人。就像聽見有人說她撿醜八怪心裡就痛苦得受不了一樣,自尊心強著哩。
她本就是跑出來的,跑出來後再苦也不跟家裡人聯係。隻要她不回去,老家的人要麼以為她死了,要麼以為她在哪發財了,總之不是丟人就行。
楊小南歎氣:你把這氣性用在彆的地方,哪至於過成這樣。
不過洪霞偶爾也會反省自己,得出的結論是恨她三姐,若不是三姐介紹紫斑臉醜男人給她,她哪會淪落到這一步。
楊小南一個激靈,暗暗提醒自己以後千萬不要給人說媒。
洪霞肚子月份大了之後,陸家人便不讓她下地了,就在家裡做做飯。她婆婆才五十多歲不到六十,乾活麻利,早年守寡拉扯四個孩子,性格甚是精明強悍。
她的三個嫁在同村的姑子,性子都隨她婆婆,且青出於藍。
說是一家三口,其實有十幾口。三個姑子時常拖家帶口來她家吃飯,賣菜的錢是婆婆管著,等於是全家的。她隻是一個沒有話語權的包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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