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維持‘法’呢?”
嬴政這裡說的法,並不是指‘法律’。
因為按照法律條文來看,不管怎麼處罰都遵循了法,三年和六年之間,三年也是合規的嘛!
他指的是人們心中的‘法’。
這次的事件可以說極其惡劣,一個處理不好,平穩了幾十年的北地郡很可能會再次動亂——雖然這動亂對秦國來說沒啥大的影響,但這總歸是不好的。
要麼是義渠人覺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對待,要麼是秦人覺得上頭偏心義渠人。
官府的行為,會直接影響到百姓心中對社會的認知。
李緣想起了後世的一些新聞,明明有人犯了罪大惡極的錯,但法律判決結果卻是那一條法條裡的處罰下限,力度與罪行完全不符合……
也有人明明毫無卵用,但卻因為一個所謂的‘純真身份’大火,不僅傷了其他人的心,甚至讓一些和他同族的人都會嘲笑一句:換我去我也可以芝士雪豹……
那時的情景,和此刻大秦所麵臨的景象,真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大王,中等量刑也是‘法’啊!”李斯說:“盜賊犯法、官吏犯法都可以從重,前者是因為殺人違律,後者是因為不作為違律;但對民眾,如果一律量刑過重,那秦法的更改豈不是違背了本意嗎?”
最開始要修改秦法時的目的,不就是為了讓法律寬鬆一些嗎?
嬴政搖了搖頭:“話是如此,可百姓未必會理解。寡人覺得,若從輕處罰,一定會有人亂想的,畢竟北地郡義渠人的……身份認同還沒有徹底形成。”
還有一些義渠人盜匪在期盼著那遙不可及的複國,這就是最好的例子。
李斯能說什麼?
這個時代的百姓是很淳樸,可卻也是愚昧的,即便李斯把事情都給他們解釋清楚,可一旦有心人從中挑撥,難保不會有人多想。
但要不說李斯牛批呢,他馬上就想到了一個在這個時代最有效的方法。
“要不把這事刊登在報紙上?當做典型案例進行處理,並且強調違法事實、依違法程度來判決,淡化雙方身份,著重強調律法?”
許多時候,文字上的偏心,比現實中的偏心更不易察覺。
嬴政想了想,心裡覺得可行,但出於保險起見還是看向了李緣。
後者正看著棋盤發呆。
“彆想了,大不了寡人下次放水。”
李緣從發呆中回過神,當從李斯那聽到處理意見後,他點了點頭:“以報紙的權威來背書,是可以。”
“但得保證一點。”
“那就是絕對到位的執行?”李斯接過話頭,這一點他也想到了。
如果沒執行到位,那不僅沒處理好,反而還會拉報紙下水。
這個後果,李緣……
算了,說那麼多乾嘛……
於是接下來,李斯一邊重新整理好了棋盤,一邊彙報了對淩喆其他方麵的調查結果。
之前數年,以淩喆為首的一些官員,總共貪墨了上百萬錢,經過搜查,如今還剩下三十多萬的贓款,韓非想要留下一半給北地郡用作發展,另一半上繳國庫。
“說來,那個卓維還真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