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廖身為大半個娛樂圈的人,當然也知道娛樂圈裡的那些汙垢的事情。
但考慮到今天來的任務。
她還是委婉的開口道:
“其實,娛樂圈也不是都如你想的那樣…”
“專業的歌手和演員,隻要專心對待自己的作品,發光發熱那是遲早的事情。”
薑寧知道廖廖說的是事實。
但這並不妨礙她對這個行業的忌諱。
所以她隻是笑了笑,並沒有接話。
不過。
廖廖並沒有放棄。
而是直接拿出了一個合同,放在桌上,遞了過來。
“這是新的合同,你有什麼要求可以直接提。”
這麼直接嗎?
薑寧接過合同,低下頭,看了起來。
結果沒看多久,她的眉頭就緊促了起來。
其實其他方麵的變化都不大。
主要就是加了一個選項。
一個是讓薑寧來唱這首歌,後續受益分給她本人40,娛樂公司拿60。
要知道,一首正常發行的歌曲,所帶來的受益,可不是之前15萬就能打的住的。
版權,唱片,磁帶這些,滿打滿算,正常在榜單的歌曲,分到歌手手上的,至少是15萬的五倍乃至十倍。
而另一個選項依舊是15萬一首歌,以及冠名權和後續不超過1的名譽分成。
這兩個條件放在一起,說實話,薑寧對第一條是有點心動的。
但考慮到自己眼下的狀態,想了想,她還是選擇了15萬那個選項。
可就在她準備簽字的時候。
對麵的廖廖卻給她提了另一個建議。
“5萬現金,原唱權以及20的歌曲後續收益。”
“換你3年10首質量不低於(路過人間)的歌曲。”
“當然,那10首歌曲的合同不低於普通歌手的分成合同。”
普通歌手的分成合同就是最低30以上的後續收益。
說實話。
這個條件其實說很不錯了。
十首歌,對薑寧來說,也就幾分鐘的事情。
但既然都放在談判桌上來說了,薑寧也不可能對方開什麼價,她就一並應下。
“你怎麼就確定,我還能再寫十首歌出來?”
“我相信你的才能。”廖廖說出這話的時候,言語十分自信。
這信任程度看得薑寧都有些意外。
“十首太多了,廖廖姐你也知道的,我才上高一,現在的主要目的是學習…”
聽到這話,廖廖的眸光再一次出現了些許的恍惚。
是啊。
才高一。
最後,通過一係列的砍價,薑寧成功把曲目砍到了八首。
三年八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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