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個人包括傲骨鐵心大佬都跟我說每章後麵“作者的話”太影響觀感,對閱讀連貫性也不好。
聽人勸,吃飽飯,所以我把“作者的話”裡的注釋全刪了。
後又看到《晚唐浮生》把注釋集中放在作品相關裡,於是我也學習一下。感興趣的可以看看,不感興趣的請無視就好。
第章:
、“凡采珠舶,其製視他舟橫闊而圓,多載草薦於上。經過水漩,則擲薦投之,舟乃無恙。”——出自宋應星《天工開物珠玉》
2、“海舶不得鄭氏令旗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出自計六奇《明季北略》
另據日本學者木宮泰彥的研究,以及中國學者楊彥傑的計算,鄭成功集團年海外貿易總額為392萬兩456萬兩白銀,利潤約234萬269萬兩(應該是毛利,未算人力成本、船隻折舊等)。考慮到鄭芝龍時期國際國內的貿易環境都比國姓爺更好,《明季北略》的記載雖是文人筆法有所誇大,恐亦相去不遠(但鄭芝龍時期這些錢應該有不少要用於打點上官和分潤同僚)。
第2章:
、“粵有所謂水雞者,即所謂疍婦也……顧此等水雞,則注意夜市,所撐之艇,裝潢美麗,潔淨非常……渡夜之資甚廉,然多麻風之征,偶一不慎,則禍厲隨之矣。”——出自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誌》
2、“番鬼識當唐人坐落,兄哥,哥歪二字趕哥兄台。”——節選自清朝珠江口疍民妓女傳唱的一首鹹水歌。“識當”、“哥歪”都是英文音譯,即“sitdon”、“goaay”,這句的意思是英國嫖客一坐下來,就讓清國嫖客滾蛋。
第3章:
“(疍民)自唐以來,計丁輸課於官,洪武編戶立裡,屬河泊所,歲收漁課”——出自黃佐《廣東通誌》(嘉靖)。
疍民納稅的基本形式是計丁輸米,後改折銀,如嘉靖《欽州府誌》記載為每丁一年該銀一兩八分五厘二絲五忽一微。此外還有攤派徭役,以及鵝翎、魚油、魚鰾等雜課。
另據各地縣誌,河泊官還會隨意加派辦蛋銀、給油錢、水腳銀、薯莨銀、花粉稅(針對花艇)等名目繁多的賦稅。而疍民所賴以生存的漁業多被沿海勢家控製的漁幫所把持,采珠業則被官方把持(明代官方珠池主要在廣西,廣東因前代開采過度幾乎無利可圖,一般可由民間任意開采),是以家家赤貧,為盜者甚多。
第5章:
“生珠者以蚌曬之日中,其口自開,其珠光瑩,謂之生珠。”——出自屈大均《廣東新語》
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