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民事
天啟六年閏六月初一,朗朗的讀書聲從淡水河畔傳來。林海和珠娘一起,正在新成立的義學中視察。
這裡位於關渡城上遊三十裡處,是淡水河的主流大漢溪和支流新店溪的交彙之所。
這個地方被雷朗人稱為艋,在他們的語言中這是獨木舟的意思。之所以叫這個地名,是因為這裡原本是土著村社交易土產的地方,經常會有很多獨木舟在此彙集。
早在一個月前,林海已沿用後世的做法將艋改名為萬華,並將其作為首個非軍事人員聚居的移民點。
之所以選擇此地,主要還是出於防瘧疾方麵的考慮,瘧疾最厲害的地方一般都在鹹、淡水交彙之處,也就是海邊,而這裡比關渡城更加深入內地,安全係數相對較高。
再就是瘧疾肆虐程度往往是和人煙稀少程度成正比的,這裡原本有好幾個雷朗村社,而且又是土著集市所在地,在鐵之王武朗眼下的領土中,這裡算是開發程度最高的。
除了防瘧之外,選擇此地的另一個原因則是考慮了農業因素。
萬華所在的台北盆地約有二百四十多平方公裡,可開發的耕地麵積預計將達到三十萬畝,如果全部開墾為熟地,養活十萬人口是沒有問題的。
如今,萬華一村到萬華十村的九百多戶移民已經進駐完畢,萬華義學開學已有半個多月。
根據家庭成員的情況,這些移民每一戶都分到了至少一百畝田地,這比明代軍戶平均每戶五十畝要多一倍。
當然,他們要上繳的稅收也比軍戶們要高,每畝田每年定額上繳價值四鬥米的白銀,大約是明代軍戶的三倍,但比蘇鬆等地的官田平均每畝八鬥的田賦要低不少。
考慮到台北盆地的農業基礎較差,當前的畝產大約也就能達到蘇鬆官田的一半,所以這個負擔大概和蘇鬆官田的田骨所有者差不多,但比起地主向佃農收取的田租還是要略低一些。
田賦必須要重,這是林海為東番定下的大政方針。
如果不這樣做的話,按照大明的田價、田租和米價,買一塊田租給佃農耕種,大約五年就能回本,之後就是純賺。
這個投資回報率堪比買了鼎盛時期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的股票,這可是人類曆史上最有價值的上市公司。
如果東番的田賦和大明一樣低,工商業顯然是發展不起來的,所有的資金都會流向買地置田。
而林海是不可能開曆史倒車去限製土地自由買賣的,無論是秦漢的限田法令,還是西晉的占田或北朝隋唐的均田,在這個白銀浪潮襲來的時代都是不合時宜的,還是宋以來“不立田製”的土地政策更加適合東番。
此外這也是為了保證公平,如果給農民的條件太過優厚,那對士兵、水手、工匠和行政人員就是一種傷害。
林海不可能定下一個較低的田賦,然後給直接為他效力的手下都分田地,那樣做的結果就是他需要大量的土地來分賜功臣,最終即使成功奪取政權,也不過是重新建立一個農業帝國而已,這不符合讓這個古老文明向海而生的終極目標。
當然,征收重賦也是有代價的,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延緩東番的農業開發。
好在背靠人多地少的大明,林海隻需給農民多分點田,再把稅率定得比地主的田租略低一點,那就不愁沒人願意來東番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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