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賢良和趙軍候兩人的兵士相互之間舉著刀槍,互不相讓……
黃賢良原先隻是猜測,畢竟趙軍候的舉措和對岸敵軍的步驟,有些不合於常理,一個是對岸敵軍居然第一時間沒有去搶占浮橋;第二是趙軍候居然在對岸出現了敵軍的時候,竟然將注意力放在了自己這裡……
尤其是對岸敵軍將領和趙軍候看著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山間的大型野獸在盯著獵物,所以情急之下,也沒有過多的等待,自己就搶先了一步,先行發動了。
雖然說如果當時讓趙軍候做出明顯的舉動之後,自己就不用承擔這個以下犯上的罪名了,但是如此一來,一是無法更多的救回在河對岸的崔家的護衛和夥計,二是自己這一方的兵力並不是占優,如果一個不慎,導致河對岸的敵方兵士衝過了浮橋,那不僅僅是自己,就連這一邊河岸的大營都處於危險的境地。
但是自己搶先一步,雖然是避免了危險,但是同樣的,也沒有能抓住趙軍候的把柄,同時這樣一來,不免就將自己陷入了如今較為尷尬的局麵。
以下犯上,挾持長官,這兩條罪責是自己怎麼也無法解釋的舉動。
難道辯解說是感覺趙軍候可能有不利的舉措?
證據呢?
沒有明確的證據就是再加一條罪責,誣言構陷……
怎麼辦?
是強硬的對抗,然後雙方火拚,兩敗俱傷,還是委曲自己,然後或許要受刑而死,卻能避免無謂的傷亡?
主要是趙軍候是隸屬於河東郡,真開打起來,因為自己一人原因,若是影響到斐使君在河東關係,又該如何是好?
黃賢良看著趙軍候,長歎了一聲,將環首刀插在了地上。
趙軍候咧嘴一笑,就要指揮著兵士上前將黃賢良捆綁起來……
“住手!住手!吾有朝廷公文,誰敢擅動!”隻見崔厚帶著大營中的護衛以及兵士匆匆而來,手中還高舉著一張蓋了血紅大印的文書……
崔厚趕到了黃賢良身側,舉著文書,朗聲說道:“茲有護匈中郎將彆部司馬斐,轉運糧草於河東、司隸之間,兩地所經兵所縣尉、軍候及以下,鹹聽令之!不得有違!此令!”
這一文書就是斐潛之前留給崔厚的保護傘,是為了避免在運糧的過程中被來回流動的西涼兵不明情況給打劫了,特意找李儒討要而來。
不過代價也並不小,從河東購買過來的兵糧,三成免費給,三成按照洛陽市價賣給李儒,剩下的才是斐潛能夠自由支配的,這樣折算一下,實際上斐潛是在略微的虧本給李儒供應糧草,隻不過是可以從其他方麵上彌補回來就是了……
整體來講也是相對等價交換就是了,畢竟運糧過程中遇到最多的就是各個關卡的軍候以及縣城的縣尉,俗話說閻王好處,小鬼難纏就是這個意思。
趙軍候看著這一張加蓋了相國大印的文書,心有不甘,琢磨了一下,說道:“你二人並非彆部司馬斐,又怎能來令我?”
崔厚向後招了招手,說道:“來人,請斐使君節杖!”
漢代節杖是一個官員身份的象征,也是傳遞號令的信物,除了正式的文書之外,臨時性的指令一般都是以印、綬、節杖作為憑證,像什麼令箭之類的東西隻能是某個將軍的本係統內部進行使用,對外還是需要像印綬等物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