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考核自評,”
“啟奏陛下,臣於洪武三年參加大明首次科考,以舉人身份,任雁門縣知縣一職。”
“臣為官三年,貪墨臟銀百萬,私造超規格豪宅,以官身從商!”
“”
“臣自覺罪孽深重,便以屆滿考核之機,上書自首,隻求陛下降旨斬首。”
“如陛下覺得臣不配陛下手書聖旨誅殺,口諭也行。”
“能被陛下點名誅殺,臣榮幸之至!”
“言儘於此,臣稽首再拜!”
“落款:罪臣雁門縣知縣葉青!”
洪武六年,陽春三月。
應天府,皇宮禦書房內。
龍案之上,擺放著好幾摞半人高的奏折。
這些奏折不論是封麵顏色,還是寬窄厚薄,都是完全一模一樣的。
就連封皮上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樣。
封皮上書:【大明官吏考核自評】。
不錯,
這些都是吏部監製,專用於官員考核自評的奏折。
明朝的考核製度分為考察和考滿兩種。
考察就是對所有的官員進行考察,不限於哪一個官員的具體任期。
考滿就是就一個官員而言,在他任職三年、六年、九年的階段進行考察。
三年考滿叫做初考,六年叫做再考,九年叫做通考。
而考核的等級則定為稱職、平常、不稱職三種!
考核為稱職,口頭誇獎再升職!
考核為平常,挨罵就算完!
考核為不稱職,回家種田去!
當然,這還得是沒有作奸犯科,沒有以權謀私的情況下。
要是貪個百八十兩銀子,那就隻有讓人來收屍咯。
現在出現在這裡的奏折,都是接受考滿考核的各地方官員自評。
官員自評是‘考滿’的考核手段之一,但占比很低!
按理說,可以出現在龍案上的官員自評,必須得四品及以上才有資格。
但這是自考核製度頒布以來的第一次考滿,朱元璋可以說是相當的重視。
他對這次考滿的重視程度,完全不亞於洪武三年的第一次科考!
原因無他,
這位勵誌‘驅逐胡虜,恢複華夏,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的大明開國皇帝,深知他的大明,完全是建立在一片廢墟之上。
他要讓這片廢墟再次煥發生機,重回鼎盛華夏!
而要做到這一點,他一個人是完全不夠的,還得靠頭頂烏紗帽的全國官吏。
所以,官吏的行政水平就顯得非常的重要。
禦書房盤龍燭台之下,
身披龍袍的朱元璋,正坐在那裡翻看這些官吏的自評。
洪武六年的朱元璋,還不到四十五歲,依然是一個身材魁梧,精力旺盛的中年男子。
可就算精力再好,翻看幾百本奏折也難免麵露疲憊之色。
但有一本自評奏折,卻是讓他一下子打起了精神。
真就像是打了雞血一樣!
他是越看越有精神,越看眼裡的紅血絲就越多。
終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