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一開始,確實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
“等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那就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
“雙方家庭愉快溝通那就沒問題,但,隻要在婚事上有了爭論,吃虧的一定是女方。”
尤其是在風氣還有點封閉的六七十年代,婚事黃了,受害者隻能是女方。
名聲有損,麵臨的不僅僅是嫁不嫁的出去的問題,更是未來的生活裡拳腳相加的現實。
到那個時候,沒有人會去考慮你是女方,你是受害者。
人們隻會站在道德的製高點,說都是女方怎麼怎麼樣,所以兩個人的婚事才黃了。
所以,衛詩雲不想小姑子也有這樣的經曆。
萬事都要做好最壞的打算,才有可能迎接觸底反彈的驚喜。
聽完衛詩雲的話,淩曉珍陷入了沉默。
是這樣嗎?好像是這樣的!
她們大隊隔壁的大隊,就出現過這樣的例子。
明明是男方嫌棄女方給的陪嫁太少,覺得女方家裡明明就條件不錯,還有一個在城裡當正式工的兒子。
怎麼輪到閨女出嫁,就小氣的陪嫁三十塊錢。
三十塊錢能乾啥?
也就隻能省吃儉用幾個月,就這點錢打發叫花子呢?
這是男方翻臉的原因,是不是很可笑?
三十塊錢已經不少了,在鄉下,三十塊錢都能用好幾個月了。
要是在彆的家裡,閨女出嫁彆說陪嫁三十塊錢,一分錢不給的都是大把。
就這樣,男方還不是照樣要把人娶進門。
就因為彩禮問題上的糾纏,男方直接撂挑子不乾,對外就說女方家裡不做人,嫁出去的閨女就給三十塊錢的陪嫁。
傳到外麵去,就成了女方家賣閨女,逼得男方沒辦法談婚事。
婚事黃了以後,女方家被人看了很久的笑話。
好在女方家裡都是淳樸的老實人,硬是頂著外人異樣的眼光,把閨女嫁給了同大隊的小夥子。
要說小夥子有什麼缺點,那就是父母雙亡,家裡沒有幫襯的人,但小夥子人是個好的。
也是在這場婚事過了以後,外麵的人才知道,為了給兒子買工作,女方家已經花光了家裡的積蓄。
閨女嫁人的陪嫁,還是兒子廠裡預支的工資。
本該是歡歡喜喜的事,鬨到最後,女方雖然名聲有損,好在後麵又挽回了。
可散播謠言的男方,卻成了被人唾棄的對象,就連剛說好的對象,也被找上門來退了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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