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這個世界上很多父母並不知道,為人父母到底該怎麼定義自己和子女的關係。在這一點上,我發現,處於社會最上層的人中,比較容易找到能夠為子女做到更多的人。與之相反,處於社會中下層的人中,比較不容易找到幾個讓孩子們敬佩的父母。
我的外公,是我所見的所有人中,用儘了他最大的努力在不斷做好為人父母的責任的人。如何做好一個父親,我的外公,幾乎成為了我心目中的典範。
以前的我總認為,我爸算是做得不錯的了。但是,這種認識在我讀初中之後,漸漸開始出現了改觀,到我上大學之後,我才在一次又一次的認知提升中,感受到了我自己對很多事情的失望,甚至感受到了我對我的家庭的叛逆。
我的叛逆,是用沉默的方式在反抗。我的叛逆,終究還是因為外公和我奶奶、我媽三個人的影響,並不是那麼徹底。終究,在我們的家族中,還是有不少讓我真心誠意想要追隨的榜樣人物存在的。
距離外公的生日已經越來越近了,我記起了越來越多與外公有關的事情。還在外公在世的時候,我就聽到了一句讓我當時有些痛心的話:“等到他離世,熱鬨大約就不會有了吧?”我當時覺得痛心,為什麼外公離世,一大家人熱鬨在一起的場景就不會再有了呢?
後來才明白,操持那種熱鬨,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要有三大要素。第一要素是,需要有核心人物、靈魂人物。第二要素是,需要有金錢。第三要素是,需要有足夠的場地和人力。第三要素也許可以用第二要素來實現,但第一要素卻是必須有的,否則,沒有向心力,根本不可能實現將大家聚到一起。
外公就是那種具有較強向心力的原因。我以前不知道為什麼外公具有那種向心力。這是在我自己逐漸長大之後,我才漸漸明白過來的。要具備這種向心力,需要外公本人必須是那種真正有能力的人。這種能力,不是簡單的能力,而是一種綜合能力,用哈佛大學校長的話來說,這是一種無論做什麼都能成事的能力,是一種無論在什麼樣的環境中,都能將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穩穩地守護好並努力爭取前行。
如果家人很少,要做到這一點並不是難事。但在風雨飄搖的時間段裡,家人還比較多的情況下,要做到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了。外公竟然在那麼艱難的歲月裡,將九個子女拉扯長大,並讓他們幾乎都得到了較好的教育,這著實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事情。
外公和外婆兩個人起步,共同養育了九個子女,九個子女各自成家,成家的子女各自養育子女……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在外公和外婆都去世的時候,我們家孩子已經是他們在世見到的第九十六個孩子,現在,他們的孩子數量就更多了。這些孩子們已經散布在了中國多個省市,在北京的也有了不少。儘管進入北京之後的發展狀況,各有不同,我是其中發展得相對較為緩慢的,但畢竟,我們已經在幾代人的托舉中,漸漸在北京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
如果說我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我媽,我想,我媽的發展終究還是得益於外公對她的培養。外公是非常欣賞我媽的,我知道,外公對我爸並不是那麼歡喜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外公是一直覺得我爸配不上我媽的。我曾經為我爸鳴不平,不明白我那麼好的父親,為什麼會讓我外公看不上。但是,年齡越大,我就越清楚地看到了我爸確實並非我媽的良配。
如果我媽的丈夫不是我爸,而是我外公欣賞的人,也許,我媽的人生也許能遠遠比現在幸福。當然,這隻是一種也許。這種也許,是因為我看到了太多我爸不如外公的地方。可是,外公的子女,又有幾個找到了外公認為很不錯的另一半呢?以我的觀察和判斷來看,外公的子女中,也許受時代的影響,外公幾乎都是在矮子裡拔將軍一般地給自己的孩子找另外一半。
我相信外公是非常懂得遵從命運以及在儘量做到命自我定的,可惜,外公他也應該在日複一日、年複一年的努力中,不斷發現了,即使是自己最親的親人,也不是他想努力塑造成什麼模樣就能塑造成什麼模樣的。因此,他隻能努力去做,並爭取最好的結果。也許是他不想抱怨的關係吧,他變得越來越沉默,我的印象,不是在乾活,就是在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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