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賀明煜的前女友,變成了他小叔賀言琛名義上的女友。
賀言琛是為了幫自己擺脫困境,才提出這個建議……
深思熟慮之後,林知星才點頭:“好,那天我本來上班,不過可以和同事換一下班。”
私立醫院並不是很忙,請假也不困難。
賀言琛順勢問:“我剛和朋友通過電話,如果還不太困的話,可以去他推薦的地方挑選一下禮服,兩天的話改得出來。”
“我……好,我不困,現在去吧。”
林知星本來是想拒絕的。
她覺得那天是賀明煜的訂婚宴,自己哪裡需要穿禮服。
轉念一想,那天參加訂婚宴的賓客幾乎都是看在賀言琛的麵子上才會來。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男人也算是主角。
自己作為賀言琛的臨時女友,穿得太寒磣就是丟他的人。
男人這麼幫自己……
她不能給他丟人。
轎車開到北城老城區一幢老洋房的門口。
洋房門口掛著一塊不起眼的木質招牌,寫著【章彩華旗袍】
賀言琛第一時間沒有下車,而是指著那個招牌說:“這裡的老板隻做旗袍,喜歡嗎?不喜歡可以直接去下一家,下一家店是做普通禮服的。”
“我……沒有穿過旗袍。”
林知星長這麼大,從沒有穿過能被稱為禮服的衣服。
以前國際學校有一些舞會,去參加的每一個同學都會穿著漂亮,昂貴的禮服。
聽汪雪說,有的人還會穿價值百萬的高定。
林知星從來都沒有去過,她每次都是一個人抱著書去圖書館。
對於漂亮的裙子,她不是不喜歡,隻是她的頭腦很清醒。
自己和這些有錢人家的孩子們從來不是同一個世界,隻是陰錯陽差的短暫待這一段時間而已。
“那就試試。”
賀言琛開門下車,並沒有馬上走開,而是紳士的為女人做了一個“請”的姿勢。
二人一起走到洋房門口,一位四十幾歲的女老板來迎接他們。帶著二人到了洋房的二樓,讓她先選一下款式。
一件旗袍從選布,到定製,到成品至少要兩三個月的時間。
訂婚宴就在後天。
隻能從一些成衣裡選擇,用兩天的時間稍微調整一下尺寸。
林知星看著衣架上掛著兩排各色各樣,長短不一的旗袍,一時也不知道該如何做選擇,隻能實話實說,“我……不太會選。”
老板主動提議,“要不這樣,我讓我媽來替你選吧,她最會幫人選旗袍了。”
等林知星應下後,女老板開門離開。
大約過了五六分鐘,房間門再次打開。
進來的是一位看上去有六七十歲的老太太,有點駝背。
賀言琛向前一步,恭恭敬敬道:“章女士您好,我是陳老先生的朋友,是他介紹我來您這裡。”
“我知道,他剛給我打電話了。”章彩華看著賀言琛,樂嗬嗬道,“他特地囑咐我,說這位忘年交的小老弟,單身三十幾年,好不容易找了個女朋友,讓我給好好選身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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