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發燒了,放我出去,要不然我會死的。”小小的她哀求著。
可她娘卻冷聲道:“死了我再給你收屍。”
隨後加固了柴房的門,頭也不回的走了。
那晚,她以為她會死在柴房,可她熬過了那漫長的一夜。
隔日早晨,她爹才想起昨天晚飯少了一個人,才知她還被關在柴房。
打開時,病懨懨的她,眼睛都泛白了。
她娘邊罵邊為她找了個大夫。
“賤蹄子,養你那麼大真是白養了。”
“娘,小芳不會死了吧,你不是說要把她嫁出去,拿了彩禮給我娶親嗎?”
“都那麼大了,眼看過兩年就能嫁出去了,真燒壞了,哪還有人家要她,難不成養她一輩子?”她爹也隻是因為怕她賣不出去,而遷怒於她娘。
沒人為她著想,哪怕隻有一次。
可賤如草的人,命卻硬。
她活過來了。
死過一次後,她開始為自己打算了。
但她腦子畢竟有限,最大的打算,也就是趁自己還年輕,找個好婆家。
要不然等她家人幫她找,不知會被嫁到哪裡去。
定隻是看彩禮不看人,不管年紀有多大,不管死過多少個娘子,也不管婆家有多遠,隻要能拿到彩禮,就把她賣了。
她才多方打聽,知道了林成海,將腦細胞琢磨死了大半,才想到與他偶遇的機會。
而後,將自己最好的一麵呈現出來。甚至不惜傳出與林成海有苟且的流言。
她娘不止一次罵她年紀輕輕就會勾引林成峰。
本想把她嫁到山裡的獵戶家,那人給得彩禮更多。
可誰不知獵戶性情乖戾,前麵幾個娘子都被他活活打死。
所以周圍村裡的人如果不是特彆缺錢都不會把女兒嫁過去。
嫁過去就是送死的,可是她娘可管不了那麼多,甚至她一直覺得她娘憎恨她。
沒有任何理由,隻因她是女兒,所以憎恨她。
好在那時候,她與林成海年少情深,倆人之間雖然有齷齪,但感情也是真得。
經過各種波折,她才嫁入林家,肚子也爭氣,生了兩個兒子。
可是,或許自知是理虧的,在林家也低著頭做人。
“娘,女兒無能,真得無能為力。”江小芳一臉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可氣壞了江家人。
“你都能把自己兒子弄成掌事的,給你大哥侄子弄個夥計都弄不到嗎?”江父如毒蛇般的眼睛盯著江小芳。
“我有這能耐,還不把自己也弄去做個夥計。小東能做掌事,那單純是因為他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