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陽最後的日子裡,他一直緊緊地握著我的手,舍不得鬆開。
他總是說:“老婆,對不起,我不能陪你走到最後了。你要好好照顧自己,照顧好我們的兒子。”
每次聽到他說這些,我都忍不住淚流滿麵。
張陽去世後,我在整理他的遺物時,發現了他的遺囑。
看到遺囑的內容後,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張陽居然把他名下的財產都做了分配,上海的房產給了公婆,老家的房產給了姐姐,兒子隻有40萬存款,而我隻有一輛開了10年的破車。
這怎麼可能呢?
我們婚後的房貸,大部分都是張陽還的,我也有份賺錢啊,憑什麼我就隻有一輛破車?
而且,那套上海的房產,是我們婚後買的,我也有份啊!
張陽怎麼能這麼對我?
我氣得渾身發抖,把遺囑撕得粉碎。
在料理完張陽的後事後,我帶著兒子搬回了娘家。
從那之後,我也堅決不讓公婆看孫子。
我覺得,他們根本就不配做爺爺奶奶!
公婆見我不讓他們看孫子,也很著急。他們多次來找我,求我讓他們見見孫子。
但我都拒絕了。
後來,公婆居然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我履行他們的探視權。
開庭那天,公婆帶來了張陽生前立下的遺囑,還有律師。
看著那份遺囑,我又想起了張陽生前的點點滴滴,忍不住淚流滿麵。
在法庭上,公婆說:“我們兒子生前立的遺囑,是他的真實意願。他名下的財產,他已經做了分配。我們隻要上海的房產,其他的都不要。但我們要求探視孫子,這是我們的權利。”
我哭著說:“你們根本就不配做爺爺奶奶!你們兒子生前,你們對他關心過多少?他生病時,你們又在哪裡?現在來爭財產,爭探視權,你們有什麼臉?”
法官看著我們,問:“你們願意調解嗎?”
公婆說:“願意。”
我也說:“願意。”
法官說:“那這樣吧,上海的房產還是歸公婆所有,但公婆要補償兒媳和孫子一部分錢。至於探視權,兒媳也不能剝奪,要尊重公婆的權利。”
聽到法官的調解方案後,我氣得差點暈過去。
我堅決不同意這個方案!
但公婆卻同意了。
最後,法官隻能宣判:公婆擁有上海的房產,但要補償我和兒子200萬;公婆擁有探視孫子的權利,我不能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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