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田穎,是一名企業的普通管理工作人員。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我身邊的一些故事,故事裡的事兒都是真實發生過的,隻不過我會把地名、人名、事件都稍作改變,畢竟都是身邊的人,不想讓他們因為我寫的東西受到議論。
今天我要說的,是我同事李秋菊的故事。李秋菊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好姐妹,她老家是農村的,不過自從我認識她以來,她一直都在城市打拚,她說她喜歡城市的霓虹和高樓大廈,喜歡城市那種車水馬龍的感覺。
李秋菊和她的老公王冬雷是自由戀愛,兩個人在工廠打工認識的,王冬雷是河南人,李秋菊是山東人,兩個人都不約而同地來到了太原這座江南城市打工。在老鄉聚會上認識之後,兩人迅速發展成了戀人關係。
兩人談了兩年的戀愛,然後就奉子成婚了。結婚的時候,李秋菊沒有要彩禮,王冬雷也沒有買婚房,隻是簡單地舉行了婚禮,請了幾個親朋好友,就算禮成了。婚後,王冬雷在父母的幫助下,付了首付在縣城買了一套婚房,把李秋菊從出租屋接到了婚房裡。
不過婚後的生活,和戀愛的時候還是有很大差距的,王冬雷每天加班到很晚,回到家就倒頭就睡,李秋菊挺著個大肚子,也沒有人照顧,王冬雷也沒有時間照顧她,隻能自己照顧自己。而且王冬雷還特彆摳門,對自己摳門也就罷了,對李秋菊也摳門,結婚以後工資都不上交,每個月隻給李秋菊一千塊錢的生活費。
每次李秋菊跟他要錢的時候,王冬雷總說:“你要那麼多錢乾什麼?每天在家裡又不上班,要那麼多錢沒有用,你省著點兒花,現在孩子馬上就要出生了,正是用錢的時候呢!”
每次聽到王冬雷這麼說,李秋菊心裡都很不舒服,感覺自己嫁給王冬雷真是倒了八輩子黴了。不過王冬雷也有優點,就是會過日子,不亂花錢,每個月都能存下不少錢。
孩子出生以後,開銷更大了,李秋菊讓王冬雷把工資上交,王冬雷還是不肯,他說:“現在孩子還小,花不了多少錢,等孩子長大了,需要用錢的地方多了去了,咱們得提前為孩子打算。”
李秋菊聽了這話,更是氣不打一處來,她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生育工具,王冬雷娶她就是為了讓她生孩子,現在孩子生了,王冬雷就不管不顧了。兩人為此經常吵架,李秋菊也想過離婚,但是她舍不得孩子,再加上父母也勸她,為了孩子不要離婚,李秋菊就忍了下來。
孩子一歲多的時候,李秋菊把孩子交給了婆婆帶,自己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她不想在家裡做家庭主婦,她想要經濟獨立。她找了一份銷售的工作,雖然工作很辛苦,但是每個月能掙不少錢。自從李秋菊上班以後,她和王冬雷的矛盾就更多了。
王冬雷總是說李秋菊不顧家,隻知道掙錢,不知道照顧孩子,李秋菊則說王冬雷隻知道摳門,不知道心疼她,不知道幫她分擔家務。兩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感情也慢慢地吵沒了。
後來有一次,兩人又因為瑣事吵了起來,王冬雷動手打了李秋菊,李秋菊徹底死心了,她提出了離婚,王冬雷也沒有挽留,兩人很快就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離婚以後,李秋菊帶著孩子回到了娘家,她以為自己能夠得到父母的安慰,沒想到姐姐卻對她一頓數落:“你說你,當初讓你不要嫁給他,你非要嫁給他,現在好了吧?離婚了吧?還帶著一個孩子,你讓我說你什麼好?你說你在家會照顧誰呢?家裡搞得跟豬瘟似的,不會洗衣服,不會做飯,不女人腦子,還缺根弦,還會到蠢到民政局去把離婚證領了!一個中年婦女沒有丈夫,沒有工作,帶著一個小孩。還能乾什麼?不啃老還能乾什麼?”
姐姐的話雖然難聽,但是句句為真理,句句抓到了要害,把李秋菊說得啞口無言,隻能失聲痛哭。她知道自己已經沒有回頭路了,隻能接受已經離婚的現實,要麼就是去找前夫要求複合,畢竟看在孩子的麵上,王冬雷應該會同意。
但是李秋菊拉不下這個臉,她不想低聲下氣地去求王冬雷,她覺得自己已經夠慘的了,不想再讓自己更慘。
在娘家住了幾天以後,李秋菊就帶著孩子去了城裡,她在城裡租了一個房子,然後開始找工作。因為她之前做過銷售,所以很快就找到了一份銷售的工作。這份工作雖然辛苦,但是每個月能掙不少錢,足夠她和孩子的生活開銷了。
李秋菊的工作能力很強,業績做得很好,很快就升為了銷售主管,工資也漲了不少。她以為自己終於苦儘甘來了,沒想到這個時候,她卻被公司的一個男同事給追求了。
這個男同事叫張強,比李秋菊大三歲,也是離過婚的,沒有孩子。他對李秋菊展開了猛烈的追求,每天都給李秋菊買早餐,接送李秋菊上下班,還時不時地給李秋菊送一些小禮物。
李秋菊一開始對張強並沒有感覺,她覺得自己一個離婚帶孩子的女人,配不上張強這樣一個優秀的男人。但是張強卻並不在意李秋菊的過去,他說他喜歡的是李秋菊這個人,而不是她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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