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僵持不下,最終姐夫他們還是沒見到堂姐。
姐夫總覺得堂姐不會聽她家裡的,說服父母在縣城裡住了一晚,第二天又上門,仍然沒能見到堂姐,堂姐的車停在院子裡一直沒動過。
“奶奶,您給我句實話,俊娣是不是被您藏起來了?非法拘禁是違法的。”姐夫耐著性子跟老太太講道理。
“什麼藏起來,你自己看看,我這房子就這麼大,能藏哪兒,跟你說她去走親戚沒回來,你非不信,你們把彩禮錢付了,我就叫她回來。”奶奶說的底氣十足。
“您說她走親戚,車為什麼停在這兒?手機為什麼是關機的?”
“她坐親戚家的車走的,這車她說給她弟弟開,手機忘在家裡沒拿。”奶奶說的毫不心虛,可是姐夫也不是那麼好忽悠的,當然是不信,他幾乎確定堂姐就是被藏起來了。
可是家裡確實沒有,他又想不到彆的地方。
姐夫想要報警,他爸媽安慰他說無論如何,堂姐肯定不會有危險,最多就是被限製了自由。
自己親生父母怎麼也不可能把女兒弄死吧?他們還等著用她換彩禮呢。
連著三天,堂姐都沒露麵,手機始終關機,都已經年初六了,初八就要上班了,堂姐不可能連工作都不要了,姐夫可是知道她有多在乎這份工作。
姐夫急得不行,覺得肯定是出事了。
他讓自己父母先回去,自己去縣城裡報警。
可是警察到大伯家一問,全家都說姐夫報的假警。
奶奶委委屈屈地跟警察說:“警察同誌,他想沒名沒份的把我孫女拐走,我孫女不見他,他就報假警,我孫女怎麼可能失蹤,她就是去親戚家了,和我們每天都有聯係。”
“是啊,警察同誌,俊娣是我親閨女,要是真失蹤了我怎麼可能不報警,這小子就是想拐走她,才故意說她失蹤了。”我大伯也這麼說。
夏俊良更是直接說:“這人想當我姐夫還不想給彩禮,哄著我姐跟他私奔呢,你們可彆相信他。”
警察看向姐夫的眼神就有些複雜了,“你說你愛人失蹤了,你倆有結婚證嗎?”
姐夫愣了一下,“還沒領證,這次她就是回來拿戶口本跟我領證的。”
警察打斷他,“那就是說夏俊娣還不是你合法的妻子,她的家人都說她沒有失蹤,我們不能立案。
你見不到人,還是和人家長輩好好商量彩禮的事兒吧,這個我們警察管不了。”
姐夫都快急哭了,“她肯定被人關起來了,馬上假期結束就要上班了,她不可能到現在還不露麵的。”
警察同情地看著他,“這個不能作為立案的根據啊,你還是想辦法跟她家人商量吧。”
姐夫無奈之下,想起堂姐說起過,她小叔在縣城的稅務局上班,於是他趕去l縣,通過他父親的關係,在當地稅務係統找一個姓夏的工作人員。
好在姓夏的人不多,整個l縣稅務係統隻有兩個,另一個還是個女的,所以很快姐夫很快就聯係上了小叔。
小叔讓姐夫到他家裡,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一遍,被我的耳報神小文鬆給聽了個全乎。
“現在找到堂姐了嗎?”我最關心的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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